2022年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统⼀按照四川省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标准计算。更多相关内容跟着店铺⼩编⼀起来看看吧。
⼀、2021年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新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四川省居民⼈均可⽀配收⼊26522元。
成都两级法院审理的侵权⾏为发⽣于2020年2⽉1⽇(含当⽇)以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宜宾市、遂宁市两级法院审理的侵权⾏为发⽣于2020年1⽉1⽇(含当⽇)以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遂宁市法院受理的“侵权责任纠纷”项下的其他⼈⾝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参照试点赔偿标准执⾏);阿坝州中级⼈民法院、⼩⾦县法院、若尔盖县法院、茂县法院审理的侵权⾏为发⽣于2020年1⽉1⽇(含当⽇)以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以及其他⼈⾝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适⽤标准: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统⼀按照四川省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标准计算;被扶养⼈⽣活费统⼀按照四川省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标准计算。
⼆、四川交通事故赔偿项⽬计算⽅法
1、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均收⼊×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定残之⽇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城镇居民⼈均可⽀配收⼊)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普通器具的合理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器具的合理费⽤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平均⼯资×6个⽉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平均⼯资标准,以六个⽉总额计算。
4、被扶养⼈⽣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均年消费性⽀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是指受害⼈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丧失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还有其他扶养⼈的,赔偿义务⼈只赔偿受害⼈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有数⼈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额或者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额。
5、住院伙⾷补助费=国家机关⼀般⼯作⼈员出差伙⾷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费、赔偿权利⼈可以待实际发⽣后另⾏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的费⽤,可以与已经发⽣的医疗费⼀并予以赔偿。
7、误⼯费=误⼯⽉收⼊×误⼯时间
机动车误⼯费根据受害⼈的误⼯时间和收⼊状况确定。误⼯时间根据受害⼈接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因伤致残持续误⼯的,误⼯时间可以计算⾄定残⽇前⼀天。受害⼈有固定收⼊的,误⼯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计算。受害⼈⽆固定收⼊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计算;受害⼈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业上⼀年度职⼯的平均⼯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地护⼯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员有收⼊的,参照误⼯费的规定计算;护理⼈员没有收⼊或者雇佣护⼯的,参照当地护⼯从事同
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员原则上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员的收⼊状况和护理⼈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员⼈数。护理期限应计算⾄受害⼈恢复⽣活⾃理能⼒时⽌。
9、死亡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均收⼊×20年
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按⼆⼗年计算。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等。
以上就是⼩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内容,相信你有了⼀定的了解,因为各个地区的经济⽔平不⼀样,所以赔偿标准会有差别,如果你还有疑问,不妨上店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