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禹城:营转非客车管理责任捆绑到人
作者:马勤贤
来源:《汽车与安全》2015年第09
        “今天上午暴雨致辖区多处路段严重积水,途经积水路段请提前绕行,谨慎慢行。”8311时许,山东省禹城市张庄镇政府通勤班车驾驶人徐立忠接到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张广才的电话提醒,经过电话交流确认后,徐先生最后选择好了绕行的具体路线。徐先生说,他驾驶的那辆专为该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提供上下班通勤服务的班车是一辆营转非客车,自从被交警纳入重点管理后,民警提醒得多了,自己安全驾驶的那根弦绷得更紧了。
        和徐先生一样,该市交警大队对辖区18营转非客车纳入重点管理,每一辆营转非客车的管理都有了如同保姆一样的责任民警。
        禹城交警大队对辖区18营转非客车纳入重点管理,建立了车辆所有人及驾驶入信息台账,大队还安排车管所民警逐车排查车辆营转非以后的具体状态、最终去向以及车辆当前的实际用途,并在台账中一一进行详细标注。对于4辆车况较好、安全性能合格、按时进行年审、已经被几个乡镇政府用做通勤班车的营转非车辆,大队将这些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分解
落实到车管所民警和车辆使用的乡镇政府驻地中队民警身上。责任民警一方面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经常进行警示教育、安全提示和相关事项告知;另一方面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有车辆所有人、驾驶入及车辆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例会,进一步落实对车辆的监管责任和措施。
        对于几辆逾期未报废的营转非客车,大队安排车管所民警跟踪督导车辆所有人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并到机动车回收公司现场督导该车辆的拆解报废。
        诸城汽车网同时,大队还将辖区营转非客车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通过大队智能交通指挥系统第一时间掌握车辆的实时行驶状态,对车辆的违法行为由大队指挥中心民警通过手机短信方式进行告知,并将违法情况及时抄告转交给责任民警,对于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责任民警向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入下达车辆停运整改告知书。
        据了解,营转非客车管理责任捆绑到人制度实施以来,营转非客车未发生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没有发生一起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