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放管理制度
电动车为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中心员工电动车停放管理,有效落实管理责任,正确引导和规范员工电动车存、取行为,充分、合理、安全、有效利用车辆存放场地,切实维护中心及员工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中心电动车车棚供内部员工免费停放电动车使用,由专人看护及管理,车棚只允许停放两轮电动车,自行车和三轮车停放至车棚外围,禁止进入车棚,外部人员及社会车辆严禁入内。
二、车棚使用门禁系统,凭授权的门禁卡进入车棚,门禁卡只允许本人使用,禁止转借他人或一卡多人使用,如违规使用被发现中心将收回违规使用人门禁卡。
三、所有使用电动车车棚存放车辆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车棚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看守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向相关管理人员及看守人员提出无理要求,不得强行霸占或非法利用车库场地存放除员工个人上、下班使用车辆以外的任何私人物品。
四、员工应爱护车棚设施,时时处处做到既方便自己又方便他人。存放车辆时应按顺序、齐头、紧凑停放,禁止任何乱停乱放行为发生。
五、车库内为员工提供电动车充电电源,为保证用电安全并杜绝火灾隐患,车库电源只允许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
动车以外的其他任何电器使用车棚电源。
六、员工存放车辆后必须落锁,并将车上物品随身带走,凡无锁或锁失效,发生车辆及物品丢失的,其责任由车主本人自负。
七、车棚管理人员要尽忠职守、严格管理、加强防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禁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并随时做好车棚的卫生清洁工作。
八、车棚管理人员值班期间,特别是节假日及夜间值班时,应密切关注车棚内部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安全和治安状况,切实加强车棚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及设施完好情况的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妥善处置、及时报告,并记录在案。
九、在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违反上述各条款中相关要求或禁止条款的行为,中心将对当事人或责任人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处罚标准定为每次20~100元。
十、凡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造成中心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