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汽车金融发展报告
汽车金融分为广义汽车金融和狭义汽车金融。广义汽车金融主要指围绕汽车生产、供应、销售、消费和售后五大环节而展开的综合性的金融 支持服务。包括:资金筹集、信贷运用、抵押贴现、证券发行和交易以及相关保险、投资活动。它是汽车业与金融业相互渗透的结果。狭义的汽车金融重点指围绕汽 车的个人消费信贷或者其他汽车消费信用而发生的、靠汽车抵押或者个人信用而获得金融支持,是以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为主要内容的资金或者经济活动。主要有商业 银行消费信贷、汽车金融贷款,厂家分期促销(免息)、信用卡分期等形式。该报告所指的汽车金融是指汽车流通密切相关的消费信贷和保险。
发展历程跌宕起伏
我国最初的汽车金融服务是上世纪9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消费分期付款开始的。199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促进消费信贷发展的文件,促进了这一时期汽车消费信贷实现平均200%的“井喷”式增长。
受汽车降价、征信体系不健全等影响,2003年下半年开始,汽车消费信贷发展进入调整阶段。2008年1月,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 理办法》施行,对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准入条件、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等做出较大修改和调整。新《办法》增加了汽车融资租赁业务,从而形成汽车金融公司的三大 核心业务:零售贷款、批发贷款和融资租赁,并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为汽车金融发展提供
了宽松的环境。
我国汽车保险业务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在经历了缓慢的起步、迅速增长和调整阶段后,目前,汽车保险业已经入稳步发展时期。
经营主体多元化 融资渠道有限
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成立汽车金融公司16家,其中,外商独资汽车金融公司6家,中外合资汽车金融公司6家,中资汽车金融公司 4家,加上既有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形成了多元竞争格局。2011年,银行提供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所占汽车消费信贷规模为900亿元,占汽车消费信贷总 规模的34.6%。汽车金融公司成立后,各汽车集团财务公司在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份额减少,逐渐回归其集团内的转账、担保等核心业务。
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主要依靠股东存款转让、同行拆借、汽车信贷转让和银行借款,其中,向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股东 存款转让方式可操作性强,但金额有限;同行拆借方式主要解决短期资金问题,难以长期运作;汽车信贷转让基本不具备可操作性;银行贷款的再贷款利差空间很 小,获利能力受限。我国虽已经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但我国的债券市场以国债为主,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市场比较小,而且审批比较严格,至今发行金 融债券的汽车金融公司仍很少。目前有限的融资渠道无法满足汽车金融市场日益增长的贷款需求。
在汽车保险方面,我国主要是本土财政公司从事汽车保险行业。人保、平安财产保险、太平洋保险三家企业机动车辆保险收入达到2405亿元人民币,占机动车辆保险行业总收入(3500亿元)的68.7%。
信贷规模增长迅猛
2011年,汽车消费信贷额达到2600亿元(含汽车金融公司汽车贷款、商业银行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付款购车),比2001年的436亿元增长了近5倍。汽车消费信贷在车市的渗透率不断提高,从2005年的5%提高到了2011年的14%,发展形势良好。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及汽车金融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保险也迎来了快速增长期,各项指标呈现良好增长势头:机动车保险收入由2002年 的472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11年的3505亿元人民币,增
长6.4倍;汽车保险在财产险中的占比也稳步提升,由2002年的60.6%增长至2011 年的73.3%;汽车保险赔付率持续下降,2002年为57.4%,2011年则降低至48.9%。
汽车业总体上看,我国“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观念根深蒂固,对汽车金融的发展有明显的束缚作用。特别是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尚未完成,消费者为养老、医疗、购房、子女教育等积累了大量的预防性储蓄,导致消费信贷需求不足,全额付款仍然是我国汽车消费的主要方式。
目前,汽车金融公司规模较小,其产品覆盖的消费体较小,大部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仍由银行开展。
但目前银行的汽车金融服务产品比较 单一,主要业务仍是新车消费信贷,在汽车售后服务、二手车以及汽车租赁领域基本处于空白,汽车金融产品急需丰富。我国汽车保险行业制度体系仍不健全,市场 监管能力,有待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