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代替
规范等级
乘用车行李厢布置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of trunklid package
2014-04-19制定2014-06-25发布 XXXX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汽车行李箱
前言
本规范是为指导轿车设计时行李厢布置设计而建立的,该规范结合了国家推荐/汽车行业标准对乘用车/轿车行李厢的尺寸定义、测量方法,不同级别车型常用行李类别、对装载货物的要求而制定,对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李厢布置起指导作用。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标准所管理。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车身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XXX。
编制:
校核:
审定:
批准:
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
行李厢布置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设计轿车车型的行李厢布置设计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新开发轿车车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QC/T 567 轿车行李箱测量参考体积的方法
saej1100v005 Motor Vehicle Dimensions
GB/T 19514-2004 乘用车行李舱标准容积的测量方法
GB3730.1—8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类型
3 要求
3.1 行李厢基本尺寸
三厢式舱背式
图1
H195
图2
图3
序号名称图例参考值*2
L206 行李厢开度 1 A级车≥430mm
B级以上≥470mm
L212-1 地板高度的行李厢长度(一排座椅后) 2
L212-2 地板高度的行李厢长度(二排座椅后) 2
L214-1 腰线高度的行李厢长度(一排座椅后) 2
L214-2 腰线高度的行李厢长度(二排座椅后) 2
W201 轮鼓包间行李厢最小宽度 3 ≥1010
W500 行李厢宽度(地板高度) 3
V1 行李厢容积*1
H195 货物举升高度 2 ≤660
H202 行李厢高度 2
H251 背门最小离地高 2
容积标准块按QC/T 567所规定的标准容积块长400×宽200×高100mm测量;对于除轿车以外的M1类车乘员舱行李厢容积按GB/T 19514-2004乘用车行李舱标准容积的测量方
法所规定的三种标准容积块测量
*2 行李厢的基本尺寸主要通过与竞争车型的对标定义,表中所列数值仅为参考*3 行李厢容积形式及尺寸定义
尺寸代号定义
V209 行李箱封闭存储空间
V210 行李箱容积(搁物板下)
V211 行李箱最大容积(搁物板去掉)
V212 前排座椅后行李箱容积(搁物板下)
3.2 行李厢放置物品
3.2.1 备胎及随车工具(包括千斤顶、工具盒、三角警示牌、灭火器)
布置原则:行李厢地板相对平整、随车工具位置相对固定,易于取用。
3.2.2 货物种类及基本尺寸
3.2.2.1 基本要求:
行李箱:A级车——行李箱一个,行李袋两个;
B级及以上车型——行李箱三个,行李袋三个;
行李厢:600×260×390,或761×58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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