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与包装管理复习思考题
1、影响运输方式选择的因素有哪些?
2、杭州大华汽车配件公司的产品畅销全国,为满足客户需求,保证市场占有率,大华公司在杭州、上海、南京、北京、西安、重庆、广州等城市设有销售仓库,其产品先运往这些销售处仓库,由销售仓库向周边区域供应汽车配件,如果你认为该公司选择生产地向各仓库运送产品的运输方式,你会怎样考虑?西安汽车配件
3、运输合理化的要素有哪些?
4、不合理运输的表现有哪些?
5、运输合理化的措施有哪些?
6、影响运输成本的因素有哪些?
7、公路运输的优缺点有哪些?
8、影响运输路线和时间进度安排的因素?
9、零担货运的作业程序?
10、水路运输的优缺点有哪些?
11、什么是租船运输?简要回答租船运输的程序?
12、什么是班轮运输?简要回答班轮货运程序?
13、铁路运输的优缺点有哪些?
14、广安门站承运到石家庄站零担货物一件,重2300公斤,计算运到期限。已知运价里程为274公里。
15、航空运输的优缺点有哪些?
16、航空货运公司在经营进出口货运业务时,可以向货主提供哪些服务?
17、集装箱运输的特点与优越性有哪些?
18、联合运输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9、什么是多式联运?构成多式联运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有哪些?
20、多式联运的构成要素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21、多式联运的特点有哪些?
22、协作式多式联运的运输组织方法
23、衔接式多式联运的组织方法
24、运输承包发运制及联运服务业务的作用有哪些?
25、超限货物运输组织的组织程序?
26、集合包装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27、包装的功能有哪些?
二、案例分析(30分)
1、某商人托运两箱毛绒玩具,每箱规格为1.0m×0.8m×0.8m、毛重210.3kg,该货物运费率为RMB0.0025/kg.km,运输距离120km,货主要支付多少运费?
2、2000年8月6日,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与韩国公司HANYOON CO.LTD签订了一份来料加工合同,由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为其加工一批服装,加工费(工缴费)总额为64647.40美元,产品出口
价值为201698.83美元。原料装运港和目的港分别为韩国仁川或釜山港至青岛港,产品装运港和目的港分别为青岛港至仁川或釜山港;产品装运期最晚为2000年10月,工缴费支付方式为T/T(装运后3天)。   
2000年9月27日,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向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订舱,并出具了委托书,要求该公司为其运输一个20英尺集装箱至韩国釜山。委托书注明:托运人为“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收货人为“HANYOON CO.LTD”,通知方为:“收货人(SAME AS CONSIGNEE)”,货物名称为“夹克衫、汗衫和裤子”
,件数213箱;运费到付。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接受委托后,于2000年10月2日将货物装上船,当时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未索要正本提单。10月6日货到目的港釜山港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HANYOON CO.LTD。2000年10月8日,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业务员向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落实货物上船情况,并索要提单。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未予书面答复。因未收到韩国收货人的加工费,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于2000年10月11日书面要求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退运,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通知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该票货物已按惯例放给了指定的收货人,至于有关费用,应由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与收货人协商解决。应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业务人员的要求,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业务人员于2000年10月13日将加有“FAX RELEASE”(电放)的提单副本传真给原告。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向青岛海事法院起诉,称其与韩国HANYOON CO.LTD株式会社签订了来料加工合同后,向先进海运航空
株式会社托运了两集装箱来料加工出口的货物。托运后,虽经多次催要,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一直拒签正本提单。并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交付出去,致使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的加工费无法收回。因此,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诉请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赔偿原告来料加工费10478.90美元及利息。   
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辩称,山东省临朐县进出口公司托运的是一个集装箱而非两个;货物托运后,原告从未向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索要过正本提单;先进海运航空株式会社在本案中不存在任何过错,对其损失不承担责任;该批货物的运输合同主体是我方和韩国HANYOON 公司。托运人为韩国的HANYOON 公司。我方完成运输后,将货物交给托运人或原告指定的收货人,显然没有任何过错。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题:
根据集装箱出口货运业务和程序,你认为那一方出现了操作失误,为什么?
3、某货主托运一批瓷砖,重4938kg,承运人公布的一级普货费率为RMB1.2/t.km,吨次费为RMB16/t,该批货物运输距离为36km,瓷砖为普货三级,计价加成30%,途中通行收费RMB35,计算货主应支付运费多少?
4、我国荣塔公司向日本富士株式会社订购彩电800台,合同规定,彩电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宁波,2000年6月30日长崎港装货。货物于1994年6月30日装船,装船时外包装有严重破损,富士株式会社向船舶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富士株式会社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富士株式会社据此从银行取得了货款。货物到达宁波后,荣塔公司发现,电视机外包装箱有严重
破损,船舶公司出示了富士株式会社提供的保函,认为该事应向富士株式会社索赔。
问:
(1) 船舶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 富士株式会社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3) 保险公司如何对待荣塔公司的索赔?
(4) 荣塔公司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