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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润通齿轮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重型汽车变速箱及车桥齿轮
钢材标准
2014-03-14发布2014-03-14实施
山东润通齿轮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重型汽车变速箱及车桥齿轮钢材标准20CrMnTiH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重型汽车变速箱轴类零件、齿轮类零件以及车桥齿轮零件加工用热轧圆钢。钢号20CrMnTiH.本标准规定了热轧齿轮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22-1984 钢的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
GB/T225 钢的淬透性末端淬火试验方法。
GB/T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228 金属材料温室拉伸试验方法
GB/T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702 热轧圆钢和方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1979 低倍组织评级图
GB/T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5216 保证淬透性结构的技术条件
GB/T3077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GB/T13299 钢的显微组织评定方法
GB/T17505 钢和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条件
3、尺寸、外形、重量
热轧圆钢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2中第Ⅱ组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 冶炼方法:电炉冶炼,并经过炉外精炼处理。
4.2 交货状态
钢材以热轧状态交货,钢材的轧制比≥6
4.3 牌号及化学成份:钢的牌号及化学成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钢的化学成份(wt%)
牌号 C Si Mn Cr Ti P S Cu Ni
20CrMnTiH 0.17-0.23 0.17-0.37 0.8-1.1 1.0-1.3 0.04-0.10 ≤0.03 ≤0.03 ≤0.2 ≤0.30 20CrMnTiHD 0.14-0.20 0.17-0.37 0.8-1.1 1.0-1.3 0.04-0.10 ≤0.03 ≤0.03 ≤0.2 ≤0.30 钢材的化学成份允许偏差按GB/T222规定执行。
另:钢材氧含量≤18PPM ,残余元素W、Mo、V、B应作分析,结果记入质量证明书中
4.4 非金属夹杂物按GB/T10561中JK分级标准检验;其合格级别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A B C D
细系粗系细系粗系细系粗系细系粗系
2.5 2.0 2.5 1.5 1.0 1.0 1.5 1.0
4.5 晶粒度:按GB/T6394检验,钢材奥氏体晶粒度级别不小于6级
4.6 低倍组织:
4.6.1按GB/T1979的规定检验,钢材的横截面酸浸低倍试片上不得有目视可见
的缩孔、气泡、裂纹、夹杂、分层、翻皮及白点及铸态枝晶等缺陷。 4.6.2 钢材酸浸低倍组织级别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4.7 带状组织:按GB/T13299检验,钢材带状组织≤2.5级
4.8钢材的末端淬透性:钢材应按GB/T225进行末端淬火试验,其热处理工艺,淬透性值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牌号 热处理温度(℃)
淬透性要求HRC 正火温度 端淬温度 J9 J15 20CrMnTiH
(轴用钢) 925±5 保温1小时 880±5 35-41 供参考 28-34 20CrMnTiH (齿轮用钢) 925±5 保温1小时
880±5
28-34 供参考 22-28 20CrMnTiHD (变速箱垫片用
钢)
925±5 保温1小时 880±5
24-30
19-34 供参考
4.9 钢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5表面质量:按GB/T3077中压力加工用优质钢的要求执行。 6试验方法
每批钢材的试验方法应按表6的规定执行。
牌号 一般疏松 中心疏松 偏析 其它低倍缺陷
20CrMnTiH
≤2
≤2
≤2
无
牌号 热处理方法 Бb (MPa )
БS
(MPa )
δ5
(%)
Ψ(%) Ak (J )
20CrMnTiH (D )
925±5℃正火 870-880℃油淬200℃回火
≥1080 ≥835 ≥10 ≥45 ≥55
表4
序号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部位试验方法
1 化学成份 1 GB/T22
2 GB/T223.1、GB14336
2 低倍 2 不同根钢坯或钢材GB/T226、GB/T1979
3 末端淬透性 1 任一根钢材GB/T225
4 非金属夹杂
物
2 不同根钢材GB/T10561
5 带状组织 1 任一根钢材GB/T13299
6 晶粒度 1 任一根钢材GB/T6391
7 拉伸 2 不同根钢材GB/T228、GB/T6397
8 尺寸逐根整根材上卡尺、千分尺
9 表面质量逐根整根材上目视
7检验规则
7.1检查和验收
7.1.1钢材出厂的检查和验收由供货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7.1.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材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
7.2 组批规则
钢材应按批检查和验收,每批由统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材组成
7.3 取样数量级取杆部位
没批钢材的取样数量级取样部位应符合表6的规定
7.4复检判定规则汽车钢材
钢材的复检与判定规则按GB/T17505规定执行
8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材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的有关规定
9、未尽事宜按GB/T521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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