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车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例如及要求
H.1  粘贴根本要求
车身反光标识均应粘贴在无遮挡、易见、平整、连续,且无灰尘、无水渍、无油渍、无锈迹、无漆层起翘的车身外表。
粘贴前应将待粘贴外表灰尘擦净。有油渍、污渍的部位,应用软布蘸脱脂类溶剂或清洗剂进展去除,枯燥后进展粘贴。对于油漆已经松软、粉化、锈蚀或起翘的部位,应除去这部分油漆用砂纸对该部位进展打磨并做防锈处理,然后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H.1.2通用粘贴要求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单元开始、白单元完毕。侧面可以由红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单元。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禾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聋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
车身外表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结实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
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H.1.3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粘贴要求
H.1.3.1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尽可能表达车辆后部宽度和高度,程度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表达车辆后部宽度,沿后部两侧边缘垂直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表达车辆后部高度,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单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因后部货厢构造不能满足白单元相交要求时可以红、白相交,但垂直粘贴的单元上部应为白单元。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表达货厢轮廓。
2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允许中断,但其总长度(不含间隔部分)不应小于车长的50%,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300mm,且应包含红、白车身反光标识至少各一个单元,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
粘贴应尽可能纵向均匀分布。特殊情况下,允许红、白单元分开粘贴,但仍应保持红、白相间,每一连续段长度不应小于150mm,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150mm,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粘贴间隔不应大于300mm。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的长度对三轮汽车不应小于1.2m;对货厢长度缺乏车长50%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侧面车身构造无连续外表的混凝土搅拌车和专用作业车,其粘贴总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30%。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表达货厢轮廓。
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级别可不向于后部车身反光标识材料。
H.2 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粘贴例如
图H.1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贴例如
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部门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后部栏板高度缺乏以粘贴连续长度为300mm的车身后反光标识〔含红、白各1个单元〕时,可只粘贴长150mm的白单元。中型和重型栏板式货车、栏板式挂车应在驾驶室前方围栏上方两侧或驾驶室后部上方两侧边角用白车身反江标识拼接成“倒L〞,“倒L〞程度方向和垂直方面均由2个长度为150mm的白单元拼接而成。图H.1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例如,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微型货车及部分轻型货车。后部可粘贴成“□〞形以满足粘贴面积的要求。后部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可以继续粘贴,垂直方向最上方和最下方应粘贴,程度方向最左侧、最右侧和中间部门应粘贴。
H.3  厢式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厢式挂车粘贴例如
a)侧面粘贴示例                      b)后部粘贴示例
汽车贴纸
注:侧面车身反光标识沿车厢下边缘粘贴,在侧面车厢上部两侧边角用白车身反光标识拼接成“倒L〞,“倒L〞程度方向和垂直方向由2个工度为150mm的白单元拼接而成。后部车身反光标识应勾勒出车厢后部的轮廓,四个角应为白单元相接。图H.2b〕是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的粘贴例如,使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货厢后部四角应用白单元勾勒轮廓,其它部位采用继续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