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教育内容和形式
第三章教育程序
第四章考试要求
第五章组织保障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和审验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行为,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以下简称满分教育)适用于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
审验教育适用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使用互联网教育平台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
第五条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行业协会、教育学校、企业等社会力量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参与,不得强制收取费用或强制要求驾驶人加入行业协会。
第二章教育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三)应急处置知识;
(四)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五)防御性驾驶知识;
(六)驾驶心理健康知识;
(七)其他相关知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驾驶人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科学合理安排教育内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第七条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的主要形式是现场教育和网络教育,可结合实际开展体验教育。
第八条现场教育形式包括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及相关知识,演示应急处置知识,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以及本地交通安全栏目,组织学员交流学习体会、现身说法,组织驾驶人开展签署保证书和宣誓等。
第九条网络教育形式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及相关知识学习,播放授课视频、交通事故警示片、交通安全宣传片、交通安全微电影、明星公益广告和本地交通安全电视节目,驾驶人答题测试、模拟考试等。
第十条体验教育形式包括组织驾驶人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
育基地,路面交通文明劝导体验,恶劣天气、危险情境的模拟驾驶,实际体验安全带体验装置、醉酒体验装置,以及开展3D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落实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时限要求。
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7日,每日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日。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日。
驾驶人审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审验教育与重点运输企业监管相结合,到客货运输企业开展集中
审验教育,并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三章教育程序
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排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符合满分和审验教育要求的驾驶人,建立满分和审验教育驾驶人电子台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
告知满分驾驶人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满分教育,告知审验教育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教育。
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发现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扣留其驾驶证后,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驾驶人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名参加满分教育。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设专门窗口,受理驾驶人满分教育申请,预约满分教育时间和地点,出具《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或者开设专门窗口,受理驾驶人审验教育申请,预约现场审验教育时间和地点,出具《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单》。接受网络审验教育的,在现场审验时填写《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单》。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时,应当对驾驶人驾驶证、身份证明及交通违法记分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驾驶人身份和驾驶证状态。因被扣留、暂扣等原因无法出具驾驶证的,应当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实驾驶人信息。报名参加满分教育的驾驶人,核实信息后,对尚未扣留驾驶证的,应当依法扣留。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驾驶人满分教育申请时,应当采集驾驶人照片,可以同步采取指纹录入、人脸识别、身份证验证等方式进行教育和考试信息的跟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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