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在无人驾驶技术领域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标
1.1 甲乙双方共同致力于无人驾驶技术的研发、优化及应用推广,提升无人驾驶技术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实用性。
1.2 甲乙双方通过合作,共同推动无人驾驶技术在城市交通、物流、农业、安防等领域的发展和应用。
1.3 甲乙双方共同探索无人驾驶技术在国内外市场的商业机会,共同拓展市场份额,实现互利共赢。
二、合作内容
2.1 技术研发与交流百度无人驾驶汽车
甲乙双方在无人驾驶技术领域相互提供技术支持,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共享研发成果。
甲乙双方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议,分享无人驾驶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等信息。
2.2 产品与应用
甲乙双方共同研发的无人驾驶产品,将在双方各自的市场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
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市场渠道支持,协助对方在各自市场内推广无人驾驶产品。
2.3 市场拓展与推广
甲乙双方共同开展无人驾驶技术及产品的市场拓展,共同参加行业展会、论坛等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
甲乙双方相互提供市场推广支持,包括提供市场宣传资料、共同制定市场推广策略等。
2.4 人才培养与交流
甲乙双方共同培养无人驾驶技术领域的人才,开展人才交流,提升双方技术团队的整体实力。
甲乙双方定期互派技术团队成员进行访问交流,共享人才培养经验。
三、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合作保密条款
4.1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
4.2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作协议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五、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7.1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