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回收方):【公司名称】
乙方(提供方):【公司名称】
鉴于甲方具备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处理资质和能力,乙方拥有一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电池需回收处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处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及数量
1.1 乙方同意将其拥有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回收处理权全部委托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
1.2 乙方提供的电池数量及型号以双方确认的清单为准。
二、回收处理服务
2.1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乙方提供的电池进行安全、环保的回收处理。
2.2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回收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三、费用及支付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报价支付回收处理服务费,具体费用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3.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将回收处理服务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
4.2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质量完成回收处理服务的,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并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新能源电池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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