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系统检修》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系统检修》课程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的一门专业技能核心课程。前修课程为《新能源汽车电力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认知与应用》《新能源汽车高安全与防护》等;同修课程为《新能源汽车电机驱动系统检修》《新能源汽车辅助系统检修》《新能源汽车维护与故障诊断》等。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能够掌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含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及充电系统(含低压电源系统)的结构原理,能够分析动力电池及充电系统常见的故障,通过查阅技术手册,使用专用诊断仪器,进行动力电池及充电系统的故障诊断和维修。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有:新能源汽车维修安全防护、工具设备使用、高压中止与检验;动力电池认知、更换、分解与组装、性能检测;动力电池管理系统认知、检测与更换;动力电池热管理系统(冷却系统)认知与检修;低压电源系统认知与检修;充电系统认知、检修以及充电桩的安装与调试。
二、课程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学生学习完本课程后,应具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高电压部件检修必备的安全知识与操作规范,动力电
池、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动力电池热管理系统、低压电源系统、充电系统以及充电桩的相关知识。
(二)能力目标
学生学习完本课程后,应学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动力电池管理系统、动力电池热管理系统的结构认识、检测及总成更换,低压电源系统、充电系统的结构认识与检修的技能。
(三)素质目标
本课程培养学生以下职业素质:
1.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
2.培养安全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培养自我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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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思政目标
1.培养有较强的工作意识和职业素质,创新思维和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
2.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认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勤奋工作的基本素质,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参考学时
96学时
四、课程学分
6学分
五、课程内容和要求
六、教学建议
(一)教学方法
针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结合高职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教学方法的设计
上,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原则,将翻转课堂、小组讨论教学法、角扮演教学法、引导教学法、思维导图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综合运用到学习的各个环节中。
采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小组合作学习。以学生为中心,教师是学习资源的设计和提供者,组织安排学生学习工作进程,在学生的学习工作过程中仅起到教练和指导的作用。教师布置学习工作任务和学习目标,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引导学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评价方法
1.考核成绩形式与要求
(1)考试课程:每门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新能源电池
(2)考核课程: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核课程包括部分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
的考核课、专业选修课和就业指导课。
(3)顶岗实习:分优、良、中、合格、差五种,差为不合格。
(4)毕业论文:分优、良、中、合格、差五种,差为不合格。
2.课程考核模式
(1)传统考核模式考核
①没有综合实训的课程
每门课程总成绩=20%平时成绩+30%期中考试成绩+50%期末考试成绩;
平时成绩由作业、课堂提问、测验等成绩组成;
期中考试由理论考试成绩和实操考核成绩组成,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期中考试成绩的40%,实操成绩占期中考试成绩的60%;
期末考试成绩由理论考试成绩和实操考核成绩组成,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期末考试成绩的40%,实操成绩占期末考试成绩的60%。
②有综合实训的课程
每门课程总成绩=15%平时成绩+25%期中考试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20%综合实训成绩
注:课堂纪律不计入平时成绩中,应计入职业素养考核中。
(2)模块化考核模式
考核模式与模块化教学配套,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每门课程总成绩=(模块1成绩+模块2成绩+......+模块n成绩)/n
学完一个模块就进行考核,考核分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两个方面,理论考核成绩占该模块成绩的40%,实操成绩占该模块成绩的60%。
哪个模块成绩不合格就补考哪个模块,补考合格后该模块的成绩计60分。
(3)顶岗实习考核
顶岗实习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生产实习在企业中实施,生产实习的考评以企业为主,院校辅导老师为辅进行综合测评,由企业带教师傅和企业相关领导对学生的整个的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把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职业素养、综合能力等,考核评定等级分为优、良、中、合格、差五个等级。
3.毕业规定
(1)修完全部理论课程和实践性课程,成绩合格。
(2)获取规定必考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3)获取合格的职业素养合格证。
(三)教学条件
1.专业教师任职资格要求
(1)具有汽车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汽车专科学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与娴熟的岗位技能,经考试或考核,达到汽车专业师资资质,并经过1年以上见习试用合格。
(2)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以及人社部门颁发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专项技能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
(3)具有“双师型”教师素质。
(4)专业核心课程教师必须有三年以上汽车维修工作经历或挂职锻炼的经历,一般专业课程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挂职锻炼的经历;
(5)具有一定的参与企业科研、开发和人员培训等服务企业的能力。
2.理论教室要求
配置投影、音响设备的电化教室。
3.实训场地及设备要求
实训场地参照新能源汽车高压维修专用车间特殊的场地要求和工位要求。
实训场地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具备条件如下:
(1)工位数量及面积
高压维修专用车间至少具备3个标准工位(7m X 4m),至少一台双柱龙门举升机。维修工位应采用特殊的颜与其它工位进行区别。
(2)采光
高压维修车间的采光应符合国标 GB 50033 的有关规定。
(3)照明
当天然光线不足时,应配置人工照明,人工照明光源应选择接近天然光温的光源。高压维修车间的照明要求应符合国标GB 50034 的有关规定。
(4)干燥
高压维修车间必须保持干燥。
(5)通风
高压维修车间的通风应符合国标GB 50016 和工业企业通风的有关要求。
(6)防火
高压维修车间的防火应符合国标GB 50016 有关厂房、仓库防火的规定以及国标GB 50067 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