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动力电池储存场所安全管理要求
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满足合同的需要,制定本工程的有关规定,望项目部下属各分部遵照执行。
1 贮存单位应按照设计单位划定的堆装区域线独立设置电池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面积应不低于10 平方米。贮存场所的布局、贮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贮存量不应擅自改变。
2 贮存场所应配套搬运工具、温湿度监测控制装置、贮存货架、通讯、照明、消防安全设备等基础设施,并具有环保防范设施,如废液收集装备、废水处理系统。贮存高危电池包的贮存场所还应配置放电柜、应急盐水池、防爆箱等专业设施。
3 贮存场所应有明显标记划分货物堆存区和人员行走
的安全路线,应依据货物类别按GB 15562.1 的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布置应符合GB 50016 的规定,并应保持畅通。贮存场所内不应设置员工宿舍。
4 贮存场所地面应硬化并做防渗漏、放静电处理等。
5 电池应存放在独立的贮存场所,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和易燃物,与周边建筑防火间距应满足GB 50016的
要求,贮存场所应不低于丙类要求,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成品库的电池应按照不同的品质状态分区存放,配备良好的防排烟系统,且有故障连锁报警装置。
新能源电池6 电池、电池包、电池模块应独立贮存,在货架上进行整齐摆放,不得堆放过高。货架层数一般不超过3层,贮存
后总高度不得超过1.8m。不得与其他货物、废物混合,不得侧放、倒放,不得直接堆叠。货架及其他存放设施应使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采用防静电措施。
7 电池应存放在干净、通风、阴凉的环境中,贮存场所远离水源、热源,避免日照、潮湿、高温、灰尘、腐蚀性气体、剧烈震动、机械冲击和重压等状况。
8 电池使用现场应配置事故电池处理桶及消防设施,工作结束后应将车间内的电池回收到安全区域存放。
9 应对照GB 38031 的要求定期检查电池单体、电池包、电池模块的安全性能。落实1次/天的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1次/2小时,并做巡查记录。如发现有安全、环保等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