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算问答题
2.甲公司为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公司,甲公司通过其在开曼岛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乙公司。SPV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自成立以来不从事任何实质业务,没有配备资产和人员,也没有取得经营性收入。甲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股权架构示意如下,持股比例为100%。
乙公司于2017年发生了如下业务。
(1)5月5日,通过SPV公司向甲公司分配股息1000万元。
(2)7月15日,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1000万元、咨询费800万元,7月30日,向甲公司支付设计费5万元。甲公司未派遣相关人员来中国提供相关服务。
(3)12月20日,甲公司将SPV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另一中国居民企业丙公司,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1美元折合6.5元人民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公司向SPV公司分配股息时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2)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3)计算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咨询费、设计费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4)指出乙公司上述对外支付的款项中,需要办理税务备案手续的项目有哪些,并说明理由。
(5)判断甲公司转让SPV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
(1)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行源泉扣缴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1000+800+5)/(1+6%)×6%=102.17(万元)。
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公式和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3)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00+800+5)/(1+6%)×10%=170.28(万元)。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缴纳增值税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4)乙公司对外支付的股息、商标使用费、咨询费需要办理税务备案手续。
理由: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5万美元=5×6.5=32.5(万元人民币),乙公司对外支付的股息、商标使用费、咨询费均高于32.5万元人民币,也就是高于5万美元,应当办理税务备案手续。
(5)需要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理由: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应在中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3.某药厂2018年7月1日转让其位于市区的一栋办公大楼,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24000万
元。2010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6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80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16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0%,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135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回答药厂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期限。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药厂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4)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合同等资料。
(2)该药厂办公楼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16000×60%=9600(万元)。
(3)转让存量房的扣除项目: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6000+9600+1356=16956(万元)。
4)增值额=24000-16956=7044(万元)。
增值率=7044/16956×100%=41.54%50%,税率为30%
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7044×30%=2113.2(万元)。
4.王某为某企业员工,2017年发生了如下经济行为。
(1)单位依照国家标准为王某办理了企业年金并缴费800元。
汽车购置税计算公式(2)年初取得该企业年金计划分配的上年投资收益2000元,王某将该部分收益存入年金个人账户。
(3)购买福利中奖100万元,在领取奖金时当场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捐款10万元。
(4)取得持有期满两年的某A股股票分红6000元,另取得持股期6个月的另一A股股票分红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回答单位为王某缴纳的企业年金是否应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2)回答王某取得上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时是否应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3)判断王某向贫困地区的捐款是否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说明理由。
(4)计算王某取得的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单位为王某缴纳的企业年金不需要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
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王某取得上年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时不需要在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环节
具体规定
缴费环节
单位缴费部分
按规定标准缴纳:暂不纳税
超过规定标准: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个人缴费部分
标准内的部分:暂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超过规定标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投资环节
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
暂不纳税
领取环节
领取年金时(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
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3)王某向贫困地区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理由: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题应纳税所得额的30%=100×30%=30(万元),大于捐款支出10万元,所以王某向贫困地区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4)王某取得的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10)×20%=18(万元)。
(5)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50%×20%=800(元)。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综合题(本题型共2小题31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位于某县城的甲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一批设备,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款690万元,按合同约定本月底收取货款的50%,下个月底收取余下的50%,本月尚未收到货款;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设备,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50万元;以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设备,取得预收款350万元,设备尚未发出。
(2)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20万元、税额67.2万元,支付一级、二级公路过路费,取得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8000元。
(3)购进一批建筑材料,用于新建生产车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85万元、税额13.6万元。支付与贷款直接相关的手续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0元、税额480元。
(4)从乙公司进口一台检测仪器,关税完税价格130万元人民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乙公司派技术人员为甲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收取相关服务费为4.5万元人民币,乙公司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甲企业已代扣代缴相应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5)将生产出的新型设备投资于丙公司,该设备无同类产品市场价,生产成本为450万元。
(6)进口1辆小汽车用于管理部门使用,小汽车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人民币。
(7)购进两辆货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4万元、税额3.84万元,其中一辆用于生产经营,另一辆既用于生产经营,同时也为职工食堂提供运输服务。
(其他相关资料:购销货物增值税税率16%,成本利润率10%,进口小汽车关税税率25%,消费税税率40%,进口检测仪器关税税率8%。涉及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上期无留抵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的进项税额。
(3)判断业务(3)的进项税额是否准予抵扣,如果准予扣除,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业务(4)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额和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5)计算业务(5)的销项税额。
(6)计算业务(6)应缴纳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7)计算业务(7)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8)计算当月的销项税额。
(9)计算当月的进项税额。
(10)计算当月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11)计算当月的城建税税额。
(12)计算当月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