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交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3、现行会计制度中有关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核算内容废止。
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为所购置车辆的成本。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因此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的思考
自2005年1汽车购置税计算公式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划转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市国税局车购办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大力强化税收征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车购税征管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现就如何克服和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作一些粗浅的探讨。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
车辆购置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转化而来。征收车船购置税,主要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收入缴入中央金库。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1. 纳税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条例》规定应当征税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说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
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显然,凡是购置应税车辆的工业企业都是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2.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按照《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购置的应税车辆。这里所说的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3.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计税价格。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①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按照国税发[2001]27号文件规定,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②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③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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