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
施行日期 | |
文号 | 辽财县[2005]279号 |
主题类别 | 财政综合规定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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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辽财县〔2005〕279号)
为促进县域财政经济加快发展,引导县(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县(市)财政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1号),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综合性
综合反映县(市)财政总体实力、发展水平、运行质量、财政改革发展与管理成果,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县(市)财政发展的成绩与效果。
(二)科学性
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采用不同县(市)之间具有共性特征的可比性指标,既有绝对指标,也有相对指标;既反映县(市)财政发展程度和总体水平,也反映财政管理水平。
(三)简单易行
评价指标充分体现财政特点,指标数据的采集力求从县(市)财政总决算中获得,确保数据来源的真实可靠,并具有法律效力,简单、易行,便于操作。
(四)激励发展
建立支持发展、促进改革、强化管理、鼓励先进的激励机制,根据每个县(市)综合积分确定以奖代补数额,充分调动县(市)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评价内容及规则
(一)评价指标
1.总量指标。包括地区税收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项指标。
2.速度指标。包括地区税收收入增长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2项指标。
3.激励与约束指标。包括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财政自给率、财政供养人口系数、政府债务4项指标。
(二)评价规则
根据评价指标的重要性、完成难易程度等因素,对评价指标设定不同的基础分及权重(详见附表1)。
评价规则分为三类:
第一类:评价指标的综合得分由基础分、增长分和增量分加总确定,指标最低得分为零。增长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增长率/报告期最高增长率)*权重,其中最高增长率为44个县(市)单项指标增长率最高值。增量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完成数-基期完成数)/报告期增量最高值〕*权重,其中最高值为44个县(市)单项指标增量的最高值。适用的指标有:地区税收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第二类:评价指标的综合得分由基础分和增长分加总确定,指标最低得分为零。增长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增长率/报告期最高增长率)*权重,其中最高增长率为44个县(市)单项指标增长率最高值。适用的指标有:地区税收收入增长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
第三类:依据报告期完成情况直接加分或减分。适用的指标包括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
税收收入所占比重、财政自给率、财政供养人口系数、政府债务4项指标。具体评分标准是: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所占比重。满分为15分,最低分值为-15分。该指标居44个县(市)平均水平的,不加分也不减分;每高于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加1分;反之,减1分。
财政自给率。满分为15分,最低分值为-15分。该指标居44个县(市)平均水平的,不加分也不减分;每高于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加1分;反之,减1分。
财政供养人口系数。满分为10分,最低分值为-10分。该指标居44个县(市)平均水平的,不加分也不减分;每低于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加1分;反之,减1分。
政府债务。满分为10分,最低分值为-10分。当年到期政府刚性债务(含主权外债、中央再贷款、国债转贷) 偿付率达到100%的县(市),加1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0.5分。
三、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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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用于对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结果的奖励。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奖励采用积分制的办法,对44个县(市)统一考评,实行不同的奖励方式:对辽政办发〔2005〕1号文件政策享受范围以内的40个县(市),每县(市)所获以奖代补资金按其综合积分值确定,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县(市)财力补助,县(市)可按10%的比例用于奖励有功人员;对大连市所辖4个县(市),综合考核积分进入前10名的实行工作奖励,每个县(市)奖励20万元,所奖资金主要用于县(市)财政发展工作中的政府和财政部门有关人员。
具体计算公式:
某县(市)所获得的奖励金额=省安排的以奖代补资金总额-大连市所辖县(市)奖励额/40个县(市)积分之和*该县(市)综合积分值
对拖欠当年国家规定标准工资的县(市),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奖励资格。
四、评价工作及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省财政厅成立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工
作领导小组,由有关业务处室参加,负责全省44个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省财政每年根据全省财政中心工作,适当确定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考核指标。
省财政要加强对获奖县(市)的监督检查,对采取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省奖励的县(市),一经查实,取消评价资格一年,并扣回所得的奖励资金。
附表:1.辽宁省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指标
2.辽宁省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指标解释表
附表1:
辽宁省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指标
┌───────────┬───┬────┬────┬────┬────┬────┬───┐│ 评价指标 │报告期│ 基期值 │ 增量值 │ 增长分 │ 增量分 │基础分及│单项积││ │ 值 │ │ │ │ │ 权重 │ 分 │├──┬────────┼───┼────┼────┼────┼────┼────┼───┤│总量│地区税
收收入 │ │ │ │ │ │ 5│ ││指标├────────┼───┼────┼────┼────┼────┼────┼───┤│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 │ │ │ │ │ 5│ ││ │收入 │ │ │ │ │ │ │ │├──┼────────┼───┼────┼────┼────┼────┼────┼───┤│速度│地区税收收入增长│ │ │ │ │ │ 5│ ││指标│率 │ │ │ │ │ │ │ ││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 │ │ │ │ │ 5│ ││ │收入增长率 │ │ │ │ │ │ │ │├──┼────────┼───┼────┼────┼────┼────┼────┼───┤│激励│地方财政一般预算│ │ │ │ │ │ 0│ ││与约│收入中税收收入所│ │ │ │ │ │ │ ││束指│占比重 │ │ │ │ │ │ │ ││ 标 ├────────┼───┼────┼────┼────┼────┼────┼───┤│ │财政自给率 │ │ │ │ │ │ 0│ ││ ├────────┼───┼────┼────┼────┼────┼────┼───┤│ │财政供养人口系数│ │ │ │ │ │ 0│ ││ ├────────┼───┼────┼────┼────┼────┼────┼───┤│ │政府债务 │ │
│ │ │ │ 0│ │├──┴────────┼───┼────┼────┼────┼────┼────┼───┤│ 总积分 │ │ │ │ │ │ │ │└───────────┴───┴────┴────┴────┴────┴────┴───┘
附表2:
辽宁省县(市)财政综合绩效评价指标解释表
┌───┬──────────┬──────────────────────────┐│ 序号 │ 指标名称 │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1│地区税收收入(万元) │指标解释:包括缴入各级国库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 │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 │契税等。不包括由海关直接征收的关税收入。 │├───┼──────────┼──────────────────────────┤│2│地方财政一般预
算收入│指标解释: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 │(万元) │业计划亏损补贴、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 │ │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未纳入预算内││ │ │管理的预算外收入,以及缴入上级金库的预算内收入。 ││ │ │ │├───┼──────────┼──────────────────────────┤│3│地区税收收入增长率(%│计算公式:报告期地区税收收入-基期地区税收收入/基期地││ │) │区税收收入*100% │├───┼──────────┼──────────────────────────┤│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算公式:报告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基期地方财政一 ││ │增长率(%) │般预算收入/基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0% │├───┼──────────┼──────────────────────────┤│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算公式:报告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报告 ││ │中税收收入所占比重(%│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0% ││ │) │ 评分办法:该指标居44个县││ │ │(市)平均水平的,不加分也不减分;每高于平均水平1个百 ││ │ │分点,加1分;反之,减1分。 │├───┼──────────┼───────────
───────────────┤│6│财政自给率(%) │计算公式:报告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报告期地方财政 ││ │ │一般预算支出 评分 ││ │ │办法:该指标居44个县(市)平均水平的,不加分也不减分;││ │ │每高于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加1分;反之,减1分。 │├───┼──────────┼──────────────────────────┤│7│财政供养人口系数 │指标解释:财政供养人口是指由各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 │ │位人员。 ││ │ │ ││ │ │ 评分办法:该指标居44个县(市)平均水平的,││ │ │不加分也不减分;每低于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加1分;反之││ │ │,减1分。 │├───┼──────────┼──────────────────────────┤│8│政府债务 │评分办法:当年到期政府刚性债务(含主权外债、中央再贷 ││ │ │款、国债转贷)偿付率达到100%的县(市),加10分,每减少1││ │ │个百分点,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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