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店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参照集团公司《零售店铺业态分类标准》(规字[] 号)、《连锁店铺组织机构设置及区域划分标准》(规字[] 号)、《大型综合超市组织架构及职能规范》(规字[] 号)、《综合超市组织架构及职能规范》(规字[] 号)、《食品型超市组织架构及职能规范》(规字[] 号)等文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 店铺业态分类
店铺业态分类主要依据店铺的选址、商圈、目标顾客、规模、商品结构、经营方式、服务功能等确定。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 大卖场
1、 选址:区级商业中心、县级市商业中心、交通要道和符合城市规划的大型居住区附近、大型公共活动区及交通要道附近;
3、 经营范围:食品、居家用品、休闲穿着商品、文化体育用品、药品等。备有餐饮、修理等服务设施,满足顾客一站式购物的需求;
4、 经营服务辐射半径3公里以上,目标顾客以居民、流动顾客为主。
(二) 超级市场
1、 选址:地区和社区商业中心、居民住宅区、工矿学校生活区、交通枢纽等公共活动区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周围;
2、 营业面积:1000—5000平方米,有一定的停车场地。根据营业面积,又可分为超级市场A(2000—5000平方米)和超级市场B(1000—2000平方米);
3、 经营范围:以销售生鲜、食品、日用品为主,以居家用品、休闲穿着商品、文化体育用品、药品等为辅。备有餐饮、修理等服务设施,满足顾客一站式购物的需求;
4、 经营服务辐射半径0.5—2公里,目标顾客以居民和流动顾客为主。
(三) 便利店
1、 选址:在居民住宅区内或附近、主干线公路边,以及车站、医院、娱乐场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所在地;汽车用品超市
2、 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根据营业面积,又可分为便利店A(500—1000平方米)和便利店B(50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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