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保险的含义及发展历程
(一)银行保险的含义
银行保险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欧洲,并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起来。
从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来看,主要有四种方式,按照一体化程度由高到低依次为:金融控股,主要强调在大型金融集团内部进行的一体化经营,为客户提供包括银行传统业务、保险业务以及投资业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合资公司,即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的经营银行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战略联盟,即银行与保险公司为了共同的战略目标而达成的长期合作安排;分销协议,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以合作协议或非正式的合作意向建立合作,银行通过自身的营业渠道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并获取一定的佣金。
关于银行保险的定义,瑞士再保险公司在《银行保险: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竞争的调查》一文中,定义银行保险为银行或保险公司在金融服务市场上采取的,以一种或强或弱的一体化方式经营的策略。我国学者张洪涛认为,银行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和银行采取的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是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在我国,银行保险的出现虽然较晚,但发展速度相当快。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纳外以下四个阶段。
1、萌芽阶段(1996年以前)
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国内保险业经过数十年的中断之后重新恢复发展,此阶段,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在保险业中占据垄断地位,保险业务中以财产保险
的销量最大。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为获得大量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企业财产保险和建设工程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选择与国有商业银行合作,利用其在金融行业的垄断优势,在其与客户签订贷款协议时,提供保险业务服务。银行在这种合作中,不仅可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在作为贷款抵押物的企业财产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后享有保险赔付的优先受偿权,而且可以得到一定量的保险业务代理手续费,所以银行也很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这一时期,银行网络虽然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但是银行仅仅是保险公司的业务代理机构,银保双方的合作仅仅是为了自身业务量的扩张,并不是基于满足客户对于全方位一体化金融服务的需求。银行与保险公司对银保合作都未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和发展模式,双方之间的合作是零星和局部的。当时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银行或保险业都未形成银行保险的概念。1996年之前,我国银行和保险之间的合作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2、起步阶段(1996-2000)
1995年我国颁布实行的《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分业经营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奠定了我国这一阶段银行保险“分业
经营,兼业代理”的发展基调。同时,随着1979年我国中断将近20年的保险业务的逐渐恢复,保险公司新建数量规模及业务开展量迅速增加。
1996年以后,由于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增多,竞争激烈,许多保险公司为扩展业务,纷纷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由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银行收取手续费。这一时期,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保财险与中国银行相继签订代理保险业务协议,此外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家银行签订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截至2000年,国内所有保险公司基本都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了代理销售保险合作关系。从银行方面来看,以建行为例,该行2000年与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新华、泰康等13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共有3500多个营业网点开展了代理保险业务1。
1张洪涛,苗力.银行保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1.
但这一阶段,银保双方对银行保险业务的重视度还不够,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覆盖面还不是很大。2000年全国银行保险代理业务收入仅为20亿元,其中银行代理寿险收入只占当年寿险总收入的2%。
3、迅速发展阶段(2001-2003)
进入21世纪后,为了应对金融大环境的变化和行业间日益激烈的竞争,防止通货膨胀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利差损等经营风险,各家保险公司就保险产品的投资功能做了改进和研发,保险市场上出现了新型的分红类、投资类产品,还有不少新
的银行保险产品。伴随着银行储蓄利息税的征收,银行保险迎来了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间的合作进一步深化。
2001年4月,平安保险公司首先成立寿险银行保险事业部,将银行保险与个人保险、团体保险放在同等重要程度进行大力发展。随着2000年12月平安保险公司“千禧红”两全分红保险的推出,2001年该产品在全国形成热销局面,全年“千禧红”保险共代收保费26.8万元,占全国银行保险市场份额的60%。2001年,我国银行保险保费收入约为44.57亿元,银行代理人身险业务发展开始加速,增长十分迅猛,规模日益扩大。2002 年,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出现了第二个高峰,保费规模达到 388 亿元,增长速度高达 940%,占当年人身险保费收入的 17%。从这一年开始,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已成为人身保险业务的第二大主要销售渠道。2003年被称为“中国银行保险年”,这一年银行保险继续快速发展,其增长速度位列人身保险各销售渠道之首,当年银保保费收入高达 765亿元,占人身险总保费收入 26%。银行代理业务在一部分寿险公司中已占全部业务比例的50%之多,银行代理渠道已经和个人代理、团体直销一道,成为人身保险销售的三大支柱,在人身保险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与此同时,银行保险的高额保费收入吸引了大批国内保险公司对银行保险业务的重视。银行保险成为了保险业务新的增长点,各家保险公司相继推出其银行保险产品,银行保险对我国保险业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4、调整与逐步提升阶段(2004-今)
进入2004年,银行保险的增长速度大幅降低,全年实现银保收入795亿元,2005年实现银保收入905亿元,增长率大大低于前几年。这其中既有金融市场大环境变化的原因,如存款利率的提高;也有前期银行保险本身粗放式发展的原因。随
着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继而手续费和业务推动费也越涨越高,加上市场上产品结构单一,保险公司并未能从保险费的大幅增长中获得相应利润。各大保险公司被迫开始业务调整与转型。
最先开始的是平安公司,2004年,平安保险公司公开表示其将对银行保险业务进行调整,将主动缩小银行保险业务规模,2005年一季度平安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同期相比下降了19.5%。2005年底的银行保险代理机构数量为65853家,同比下降了13.8%。此时,多家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泰康保险公司等都对其银行保险业务规模进行了适量收缩,积极寻银行保险长期理性发展的出路。
2005年银行保险市场上出现以“万能险”为主打产品的第二代银保产品,丰富了银行保险产品种类,打破了只有分红险的单一险种局面。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我国一部分保险公司和银行逐步到了新的合作方式,即通过股权的相互渗透加深银行保险的合作程度,对产品、服务结构进行整合。
在此基础上,2006年,我国银行保险保费收入约为987.59亿元,相对于2005的银行保险保费收入增长了约22.9%。2007年银保保费收入1410.2亿元,2008年银保保费收入达到2912.5亿元,占寿险保费收入比重达到43.7%。2009年虽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保险业务增长缓慢,但依然实现保费收入3038.99亿元。2010年,我国银行保险保费收入实现了3503.79亿元2。
汽车保险种类介绍在这一阶段,银行保险成为我国寿险销售的重要途径,同时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也向着深层次发展不断发展,探索银
行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出路。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年鉴[Z].2003-2010.
二、中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现状
国内银行保险自2000年前后开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迄今已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下面简单的从其最主要的运营模式以及主要银保产品方面分析当前银行保险的现状。
1、运营模式
我国银行保险在实践中并存着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合资公司、金融集团等多种经营模式,但协议合作模式是目前我国主流的银行保险经营模式。
在分销协议模式具体操作中,保险公司与银行签定合作协议,明确保险公司支付的手续费比例、产品范围、合作网点等条件。在实际经营中,银行与保险公司主要通过巡点、驻点及理财顾问这几种形式来进行合作。巡点主要是由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就产品介绍、网点单证交接及保单售后对银行网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银行理财人员和大堂经理负责完成面向客户的推介和销售工作。驻点则是由保险公司客户经理直接经营销售产品。理财顾问形式下的经营,销售产品是由银行
和保险公司双方共同培养的销售团队所组成的工作人员进行的。2010 年 11 月,银监会下发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每个银行营业网点只能代理不超过三家保险公司以及叫停银保驻点销售等业务规范。这是我国银监会第一次明文禁止银行驻点销售。由此可见,银监会在注重银行保险发展规模的同时正在逐步规范银行保险市场,为迎接下一阶段更为激烈的竞争做足准备工作。
同时,我国银行保险市场上也并存着银行保险合资公司、交叉持股、金融控股集团等模式。交银康联人寿的前身中保康联就是由中国人寿与澳大利亚澳州联邦银行共同出资组建而成的(2010年由交通银行收购中国人寿股份遂成交银康联人寿)。光大集团通过北京总部和香港总部分别控制了境内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并在集团内部实现了银保合作;平安保险集团同时拥有保险、银行、资产管理、信托、证券等多元化金融服务为一体;以信托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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