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机动车保险基础
实验室名称:汽车实训室
课程教学总学时:36
实验总学时:10
先修课程:汽车发动机构造、汽车底盘构造
适用专业:汽车营销专业
一、目的与任务
汽车保险实训是保险实务专业学生学习汽车保险方向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目的是增强对汽车保险实际运作与管理的认识,加深对相关课程理论与方法的理解和掌握。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通过实训,强化对汽车保险的核保、核赔等内容的认识和掌握;加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为以后工作做好基础准备。
2、实验教学的基本要求
(1)熟悉汽车保险实务流程,做展业、核保及核赔高手;
(2)能熟练规范填写机动车辆保险的投保单、保险单及理赔单证;
(3) 能识别常见的各种车型,熟悉机动车辆的原理及易损部位、零配件的价格;
(4) 掌握现场查勘程序与方法;掌握事故车辆的定损原则与方法;
(5) 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原则,采用课堂讲授、多媒体教学、分组讨论、保险公司实务考察等方式。
三、本课程实验教学的基本内容
序 号 | 实验项目名称 | 学时 | 实验 类型 | 实验开 设情况 | 本实验所需 主要设备型号、名称 |
1 | 机动车辆保险认知 | 2 | 验证 | 必做 | 机动车辆,保险单,保险条款,相关法规 |
2 | 汽车保险的承保 | 2 | 操作 | 必做 | 保险单,保险合同,机动车辆及相关手续, |
3 | 汽车保险的核保 | 2 | 操作 | 必做 | 承保中的所有相关手续, |
4 | 汽车保险的理赔 | 2 | 操作 | 必做 | 机动车辆,模拟事故现场,勘察所需的相机,笔记本等。 |
5 | 机动车辆保险 汽车保险系统管理 | 2 | 操作 | 必做 | 计算机,虚拟车辆保险系统 |
四、实验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办法
实验成绩的考核,以实验预习、实验过程和实验报告为考核依据,满分为10分,占本门课程总成绩的10%。
五、大纲说明
本大纲适用于汽车营销专业《机动车保险基础》课程实验,实验项目安排时间顺序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调整。
制定人:
审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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