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
姓名/名称:
地址: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质权人):
姓名/名称:
地址:
:
鉴于:
1. 甲方为拥有合法权利的机动车辆所有者,愿意将其所有的机动车辆质押给乙方作为借款或者其他合同义务的担保;
2.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机动车辆质押,并在甲方履行完毕借款或者其他合同义务后,返还甲方机动车辆;
现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质押物描述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机动车辆质押给乙方,车辆的基本信息如下:
车牌号码:
车辆型号:
车辆颜:
车辆识别代码(VIN):
车辆注册日期:
车辆行驶公里数:
1.2 甲方保证上述车辆为合法所有,没有任何抵押、查封或者其他权利限制。
第二条 质押担保
2.1 甲方将其机动车辆质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履行借款或者其他合同义务的担保。
2.2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乙方返还车辆,除非甲方履行完毕借款或者其他合同义务。
第三条 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作为质权人,有权占有、使用和处置质押车辆,但必须保证车辆的安全和完好。
3.2 乙方在占有质押车辆期间,应当承担车辆的保险、维护和保养等费用。
3.3 乙方在甲方履行完毕借款或者其他合同义务后,应当立即返还甲方质押的车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保证其对质押车辆拥有合法权利,没有任何抵押、查封或者其他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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