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站片区路网纵一路新源路及汽车城大道建设工程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塘站片区路网-纵一路、新源路及汽车城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增发改投〔2019〕1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塘站片区路网-纵一路、新源路及汽车城大道建设工程(一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建设工程位于新塘站周边片区。其中:
1.纵一路为新建工程,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接汽车城大道(设计桩号
K0+047.378),终点接汇太路(设计桩号K1+047.358),道路长度约1.0km,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其中含一座跨广汕铁路及环城路桥梁,桥长约为434m。该部分桥梁属于铁路代建
部分,不在本次设计范围。规划红线宽度为50m;跨新建广汕高铁、既有广深铁路。
2. 站前路下穿纵一路隧道起点接站前路互通(设计桩号K0+207.487),终点接站前路东段(设计桩号K1+002.054)道路长度约为0.795m,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50m。其中含城市隧道总长度560m,其中闭口段长度为150m。
3. 汽车城大道主线整体呈东西走向,主线起点接现状广园快速桥下辅道(设计桩号K0+570.773),终点接汽车城大道支线2(设计桩号K3+077.991),主线道路长约2.52km,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48m。其中含一座下穿新新大道以及新白广城际高架桥的城市隧道,隧道总长度500m,闭口段长度为135m;汽车城大道支线1起点接新源路支线(设计桩号K0+966.340),终点接汽车城大道主线(设计桩号K1+178.760),道路长度约0.212km,采用三级公路结合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规
划红线宽为20m;汽车城大道支线2起点接汽车城大道主线(设计桩号130.033),终点接现状荔新公路辅道(设计桩号K0+232.917),道路长约0.103km,规划红线宽为15m。采用三级公路结合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为30km/h,规划红线宽为20m。
4.新新公路改线段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接站前路(设计桩号K0+069.7),终点接现状新新公路(设计桩号K1+113.467)。其中,K0+19
5.787~K0+328.888属于汽车城大道交叉口设计范围,不在本次设计范围。道路长度约为0.98km;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规划红线为60m。
主要建设内容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通信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工程建安费约10亿元,工程内容最终审核确认的为准。
根据纵一路、新源路的规划方案以及铁路部门对广汕客专建设方案,纵一路、新源路由南往北依次跨越既有广深线及广汕客专高铁新线,铁路部门已完成对纵一路、新源路跨广汕客专高铁的规划设计,本次招标涉铁内容:汽车城大道下穿新白广城际高架桥的城市隧道,隧道总长度500m,闭口段长度为135m,汽车城大道、站前路下穿穗莞深城际道路改造,长度约400m。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含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岩土勘探)、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工程报建、施工期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等。
2.2工期:(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总工期:22个月
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应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后续服务阶段: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施工计划工期(即合同工期):18个月。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和(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
(1)设计资质:具有铁道行业甲(I)级设计资质及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汽车城投标人(勘察单位除外)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www.doczj/doc/fbd1ef38a7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5f.html )”中的公路工程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两家设计单位(一家具有铁道行业甲(I)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一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设计资质具有铁道行业甲(I)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及设计咨询单位(含初步设计的审查单位)。
3.6 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不予办理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doczj/doc/fbd1ef38a7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5f.html )服务指南栏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 日(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由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施工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③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1);
⑤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提供)(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上述资料①②③④⑤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⑥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印章)2份(下载地址: www.doczj/doc/fbd1ef38a7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5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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