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热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机动车盗抢险中机动车被盗经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日为查明下落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3、完整的承保流程由6个环节组成:展业→投保→核保→签发单证→批改→续保。其核心环节是:投保→核保→签发单证。签发单证:核保通过后,系统按预先设备的编制规则生成保险单号。
4、交通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①、坚持中立性②、做到通俗易懂③、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④、避免先入为主⑤、避免使用夸大其词的逻辑推理⑥、从多种角度观察、论证⑦、鉴定结论必须充分考虑采样数据的误差⑧、着眼于关键证据
5、碰撞的3种形式:弹性碰撞(e=1)、非弹性碰撞(0<e<1)、塑性碰撞(e=0)(e为碰撞形式恢复系数)
6、现场查勘的意义:1、现场查勘是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刑事及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2、是保险赔付的基础工作3、是事故处理的起点和基础工作4、是收集证据的基本措施5、是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重要环节
7、交通事故痕迹的形成:广义:是指事故引起现场范围内的一切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各种影象或反映形象 狭义:是指事故中造型客体作用于承受客体,引起承受客体发生形态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反映形象。
8、车无结构形象痕迹的形成,是造型客体与承受客体在力的作用下发生相互接触形成的。
平面痕迹是造型客体与承受客体相互接触时,承受客体承受造型客体的作用,使表面介质的微粒物增加、减少或调改变,但客体自身没有塑性变形,只呈现出造型客体接触表面的外表结构。
9、立体痕迹的形成:是造型客体与承受客体发生碰撞时,造型客体施加于承受客体上的碰撞力,使之形成了与造型客体接触面外部形状相对应的有凹凸变化的痕迹。
10、静态痕迹是指两客体发生碰撞时,由于作用力垂直或接近垂直,接触面各点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没有平面上的相对移动。
11、动态痕迹是指两客体发生碰撞时,由于作用力的方向成锐角,两客体放生碰撞的同时接触面存在相对滑移形成的痕迹。
12、机动车辆保险定损的原则:对事故车辆的修理范围,一般局限于本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机动车保险理赔的原则(基本要求):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13、定损的基本步骤:1、弄清车辆事故的起源点,以确定因肇事部位的撞击,振动可能引起哪些部位的损伤2、确定事故车辆的维修方案,并据此对损坏的零部件由表及里进行登记,且依据修复、更换的类别进行分类3、根据已确定的维修方案及难易程度确定工时费用4、根据所确定的更换零件以及所掌握的汽车配件价格确定材料费用5、定损时被保险人、第三者、修理厂和保险公司等各方均应在场。
1.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构成的要素:基础要素 前提要素 功能要素
三.保险的特征: 经济性 互助性 法律性 科学性
四.保险的分类1.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划分:自愿保险 强制保险2.按保险的性质分类: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政策保险3.按保险的保障范围分类: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4.按保险风险转移方式划分:原保险 再保险 共同保险 重复保险
5.按承保的客户分类:个人保险 团体保险 企事业单位保险
6按承保的危险分类:单一危险保险 综合危险保险 一切险
7.按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分类:定值保险 不定值保险
五.机动车辆保险的作用(1)扩大人们对机动车辆的需求(2)维护受害者的利益(3)促进了机动车辆安全性能的提高
六.风险的特征:客观性 汽车保险都有哪些损失性 不确定性 可测性,发展性 普遍性 社会性
七.风险的要素;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 风险损失
八.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可将风险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2)按风险的性质可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3)按风险的损害对象可将风险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八.风险管理基本程序:第一是风险的识别,第二风险的估测,第三风险管理方法的选择,第四实施风险管理的决策,并付诸实施,第五是风险管理效果的评价
九.风险管理的方法:<1>控制型风险管理方法:(1)风险避免是指放弃或不去做可能发生的风险的事情(2)风险预防是指在风险发生前为了消除或者减少可能引起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去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其目的在于通过消除或减少风险因素降低损失发生的频率(3)风险抑制是指在损失发生时或之后为缩小损失幅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4)风险集合是指集合同类风险的多数单位,使之相互协作,提高各自应付风险的能力(5)风险分散是指将企业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进行分散。
<2>财务型风险管理方法(1)风险自留是指企业自行承担一部分或全部风险的方法(2)风险转嫁是指企业将自己的风险转嫁给他人的方法。
十.保险市场的主体:是指保险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者,包括保险市场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以及充当供给双方媒介的中介方。保险市场的客体:是指保险市场上供求双方具体交易的对象,这个交易对象就是各类保险商品。 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十一.保险合同的定义: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的约束力的协议。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解决汽车保险合同争议的方式;(1)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2)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向人民法院起诉。
狭义的保险法是指某一专门的或具体的保险法律规范,在全国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版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输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被保险人依法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分为8个档次即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以及100万以上。或六个档次即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以及100万以上。
1.什么是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其具有哪些特征?
答: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与商业汽车责任保险相比特征:①强制性②对第三者的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③具有不可选择性④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由政府专门管理和使用⑤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⑥具有公益性。
2.简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主要特点?
答:(1)强制性(2)突出“以人为本”(3)体现“奖优罚劣”(4)坚持社会效益原则(5)实行商业化运作(6)明确保障对象,实行无过错责任制(7)实施救助基金制度。
3.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实施强制性承保。2.赔偿的原则不同。3、为有效控制风险,减少损失,商业三者险规定有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除率。4、交强险按不赢不亏原则规定保险费率,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5、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值,且责任限额固定。商业三者险只设定综合的责任限额,但责任限额可以分成不同的档次,由投保人自由选择。6、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条款和基本费率,商业三者险中不同保险公司的条款费率相互存在差异。
4.简述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获财产直接损毁,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4.事故查勘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通过现场查勘可以达到这样一个目的:①从现场勘查收集痕迹、物证中研究各种痕迹之间的联系,从而判明当事各方造成事故的主要情节和违章因素。②查明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③根据事故责任鉴定提供的准确资料,对事故责任者教育、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提供可靠证据。④通过大量事故勘查资料的统计分析,可作为改善车辆安全性能,改善道路设计、施工、养护、安全设施,以及指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制定交通法规和管理措施等提供科学依据。汽车保险事故科学鉴定的目的主要是向事故处理人员、理赔人员或法官及律师说明科学解释的程序,为事故处理、保险理赔和诉讼提供科学的依据。
5.汽车碰撞的特点是什么?
答:①机动车碰撞是相互挤压的,通过车身的损坏来消耗一部分运动能量的现象。②机动车碰撞是部分相互损坏,而另一部分相互排斥的现象。③在进行运动能量交换的同时,有时还会将一部分运动能量转换为角运动的现象。④由于惯性作用,乘员与车辆之间会产生相对运动。⑤碰撞现象一般发生在0.1~0.2s极短的瞬间。
6、汽车保险事故现场有哪些类型?造成现场变动的原因有哪些?
答:类型:原始现场变动现场恢复现场。原因:正常原因。抢救伤者、排除险情;保护不善而被过往车辆、
行人及现场围观众破坏;自然因素,如风吹、雨淋、日晒、下雪;主要干道,繁华地段疏通交通阻塞的需要;因任务需要而驾离现场,如消防、救护、警备、工程救险车、首长、外宾、使节乘坐车。伪造原因。伪造和破坏现场是指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或进行保险,对现场进行破坏和伪造。这类现场事故状态往往不合常理。逃逸。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而驾车逃逸,导致事故现场变动。
7、简述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
答: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若存在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⑴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车,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⑵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⑶被保险机动车存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1. 续保:汽车保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保险期满后,投保人在同一保险人处重新办理汽车保险的事宜。
2. 批改(批单):是指在保险单签发以后,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保险事项发生变更,经保险双方当事人同意办理变更合同内容的手续。
3.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
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4. 投保: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表达缔结保险合同意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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