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有效且公平地课税
一、概念题
1.最优商品课税(optimal commodity taxation)
答:最优商品课税是关于商品课税收效率问题的理论。最优商品课税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拉姆齐法则。如果商品课税是最优的,其税额的少量增加会导致全部商品的需求量下降相同的比例。逆弹性定理大致反映了拉姆齐法则的内容,而且它将课税与需求弹性联系在一起,增强了可操作性,因此经常用这一特殊情形表述拉姆齐法则的基本内容。
实际上,二者是有区别的。逆弹性定理是指为了实现最优商品课税,当各种商品的需求相互独立时,对各种商品课征的税率必须与该商品自身的价格弹性呈反比例。因此,最优商品课税要求对弹性相对较小的商品课以相对高的税率,而对弹性相对较大的商品课以相对低的税率。
2.中性税收(neutral taxation)
答:中性税收是相对于扭曲性税收而言,是对经济非扭曲,不产生无谓损失的税收,在征税后,不影响社会资源在市场自身调节作用下形成最佳配置,不影响纳税人按市场取向作出投资和消费决策,除了从私人用途中抽出资源外,不产生税负之外的超额负担。乘客险
相反,征税对经济资源按照市场机制的最佳配置会发生歪曲作用,对经济的发展和增长产生消极影响的税收称为扭曲性税收。中性税收是一种纯经济学观点,目的在于使超额负担最小化。实际上无论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都会产生扭曲性效果,产生超额负担,如选择性商品税可以导致消费者选择无税商品;个人所得税可以导致工作量的下降,闲暇的增加,或者储蓄的减少;公司所得税可以促使资本从公司部门向非公司部门转移。这就表
相对而言的,不是绝对的。
3.拉姆齐法则(Ramsey rule)
答:为了使总体超额负担最小化,税率的确定应当使各种商品的需求量按相同的比例下降,这一结论被称为拉姆齐法则(Ramsey rule)。
4.科利特-黑格法则(Corlett—Hague rule)
一汽大众召回答:科利特-黑格法则是西方经济学家科雷特(W.J.Corlette)和黑格(D.C.Hague)于1953年在他们小汽车摇号系统
合著的《互补性与税收超额负担》一文中提出的一条法则,是对拉姆齐法则的一种补充。当有两种商品时,有效率的税收要求对和闲暇互相补充的商品应用较高的税率课税。
一般说来,如果可以直接对闲暇征税,那么这是最理想的税,因为它不产生超额负担;但事实上不可能对闲暇直接征税。为了纠正产品课税对工作—闲暇关系的干扰,有必要在设计产品税税率结构时,采取一种补偿性措施,即对与闲暇互补的产品如高尔夫球场、游艇等课征较高的税率,对与闲暇互替的产品,即与劳动互补的产品,如工作服等,课征较低的税率。
5.反弹性法则(inverse elasticity rule)
答:假设t x是对X课征的从价税率,t Y是对Y课征的从价税率;,分别是对X、Y的补偿性需求弹性。则是税收引起的对X需求减少的百分比,就是税收引起的对Y需求减少的百分比。根据拉姆齐法则,要使超额负担最小化,这些需求量下降的百
可得:
该式即称为反弹性法则,只要商品在消费上不相关,税率与需求弹性成反比例。
6.纵向公平(vertical equity)奔驰召回
大众和宝马被罚8.75亿欧元
答:纵向公平是一种税收公平原则,指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应按不同的数额交纳税款,即不同纳税能力者应按纳税能力合理地分配税收负担。西方各国所得税和财产税制度多实行累进税率制度,对高收入者按较高税率课征,对低收入者按较低税率课征,甚至实施免税。
7.一次性总付税(lump sum taxation)
答:一次总付税是根据税收理论中“绝对公平”原则设想的一种税,又称“总额税”,内容是一次性征收数量固定的税,其特性是纳税人采取任何行动都不能改变其纳税义务。在实际运用中,人头税近似于一次总付税。征收一次总付税,纳税人负担恰好为国库所得所平衡。一次总付税的实际运用价值很小,但对于经济理论的分析意义重大,是经济学中进行一般均衡分析和福利经济学分析的重要工具。在进行一般均衡分析时,一次总付税的实施等于调整要素的最初禀赋,但它只会改变均衡点的位置,而不会改变均衡的特征。在福利经济学中,一次总付税被用于符合帕累托最优条件的社会福利状况的调整。
8.自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
答:自然垄断是指某些行业或部门为了有效生产而只需要一个生产者或厂商的市场状况。自然垄断部门一般有电力、石油、天然气、自来水和电信等行业。自然垄断的形成,使得一个大规模厂商能够依靠自己的规模经济来降低生产成本,使得规模经济的益处由该厂商充分加以利用。西方经济学认为,在这样的市场中,增加一个厂商将会大大提高平均总成本,引起整个行业总收益的相应减少。自然垄断有时来源于某些地理条件。在自然垄断的部门中,政府通常对厂商加以认可,以批准该厂商进入该行业经营,或者在不利后果发生之前进行制止,以免损害公共利益。因为:
①如果自然垄断行业内竞争性厂商过多,会造成经济资源的巨大浪费。
②多家厂商如果相互勾结起来操纵价格以避免激烈竞争,同样使消费者遭受垄断价格。
③这类部门一般是资金规模大、技术水平高、风险大的行业,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和许可,私人厂商可能会避开这类行业,这样消费者将因为不能消费这些商品或劳务而受损失。
9.最适使用费(optimal user fees)
答:最适使用费是指政府要直接规定有效率的使用费。由于垄断产生效率损失,需要政府介入干涉定
价,这里考察自然垄断企业的各种定价方法。
(1)平均成本定价法:当价格等于平均成本时,既没有利润,也没有亏损,企业刚好处在收支平衡点上,没有亏损。从图16-5中可以看到,这对应于需求曲线和平均成本曲线的交点,此时的产量为Z A,价格为P A。Z A小于Z*,说明虽然按平均成本定价比按利润最大化定价时的产量要多,但仍然低于效率产量。
图16-5  针对自然垄断的各种定价方法
(2)边际成本定价加一次总付税:令P=MC,并通过征收一次总付税来弥补亏损。虽然P=MC可以保证Z市场有效率,而对社会其他部门征收一次总付税不会产生新的无效率,但是事实上,一次总付税一般不可行,而且严格按照受益原则用一般税收来弥补亏损并不公平。
(3)拉姆齐解决办法:假定政府正在经营若干家企业,作为一个集团,要保持收支平衡的收入,需要满足规定的使用费能使每种商品的需求按比例减少。
10.平均成本定价法(average cost pricing)
答:平均成本定价法是对自然垄断企业的价格进行管制以提升效率的一种方法,即使管制价格等于平均成本。这种方法可以避免把价格定得过高或过低,企业能够使价格等于平均成本,其中包括正常利润。如图16-6,根据平均成本定价法即P=AC,管制价格将确定为P2,相应的产量为Q2。此时,由于P2=AC,厂商不再亏损,厂商会继续经营,但利
润为零。
图16-6  平均成本定价法
越野车11.一次总付税下的边际成本定价(marginal cost pricing with lump sum taxes)答:一次总付税下的边际成本定价:令P=MC,并通过征收一次总付税来弥补亏损。虽然P=MC可以保证Z市场有效率,而对社会其他部门征收一次总付税不会产生新的无效率,但是事实上,一次总付税一般不可行,而且严格按照受益原则用一般税收来弥补亏损并不公平。
12.边际成本定价(marginal cost)
答:平均成本定价法是对自然垄断企业的价格进行管制以提升效率的一种方法,即使管制价格等于平均成本。垄断厂商索取的价格一般都高于边际成本,而很多经济学家认为,垄断厂商的价格不应该定得过高,价格应该正确地反映生产的边际成本。
在图16-6中,在无管制的情况下,垄断厂商根据MR=MC的原则确定的价格为
P m,产量为Q m,价格显然高于边际成本。在政府管制的情况下,按边际成本定价法即
P=MC,厂商的价格下降为P1,产量增加为Q1。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由于自然垄断厂商是在AC曲线下降的规模经济段进行生产,所以,MC曲线必定位于AC曲线的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