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汽车露营营地建设条件和要求》国家标准
(草案)

目 
前言    2
引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5
4 总则    6
汽车帐篷
4.1 选址    6
4.2 依据    7
4.3 设计    7
5 从业人员资格    7
6 要求    7
6.1 环境要求    7
6.2 配建要求    8
6.3 服务要求    12
6.4 管理要求    13
6.5 评定要求    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汽车露营营地星级评定要求    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汽车露营分会、北京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露营委员会、北京金向日葵户外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郭军、郦春韦、刘  翎、修学军、张  文、刘彦君、陆暾峰、赵英魁。

引    言
近年来,我国汽车露营营地数量日趋增多,为了适应我国汽车露营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促使汽车露营营地
的基本结构和功能更趋于先进、合理、规范,更好的服务于全民健身、体育旅游、休闲旅游的发展,提高汽车露营营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汽车露营分会组织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国际汽车联合会(FIA)汽车露营委员会、国际露营联盟(FICC)、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汽车露营分会有关标准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兼顾行业融合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