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是现代运输行业的重要安全监控手段,能够对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实施动态监控。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____)、《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____)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以及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驾驶员、押运员和卫星定位装置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管理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公司安全技术与环境保护科,具体负责监控平台及卫星定位装置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监控管理人员: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对违章行为进行警示和记录,对严重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驾驶员、押运员: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GPS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安全技术与环境保护科联系维修商。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公司所属危化品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实施全程实时监控。
公司建立动态监控平台,确保系统软件符合交通行业标准,实现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建立健全监控台账,实施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行为。
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告知驾驶员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按月检查、不定期抽查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情况,并根据制度进行整改和处罚。
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
建立GPS监控平台,加强对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运行状态监控。
监控内容主要包括超速行驶、超员、疲劳驾驶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否进入禁行路段等。
在特殊天气和道路条件下,提醒驾驶员降低行驶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建立并落实GPS记录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和车载系统正确使用。
五、信息发送
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资料,设定车辆限制速度、中途休息停靠点、电子围栏等。
通过语音或短信方式向车辆发送交通事故通报、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
对违章车辆及时通过语音或短信提示驾驶员纠正,并进行教育。
六、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认真做好监控记录,包括《车辆动态实时监控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等,规范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对监控到的违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存档作为管理依据。
违规处罚标准与公安和交通部门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规定夜间24时至次日凌晨6时,公司所属危险品车辆严禁上路行驶,违规者将受到处罚。
车辆运输期间必须保证GPS车载终端正常且通讯畅通。
七、监控人员值班要求
汽车gps定位器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有事不能值班时,应提前报告并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值班期间,监控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及时发短信提醒并记录。
对严重超速违规行为,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上班,交班人员需清楚交代遗留问题。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作业记录,详细记录故障处理情况。
具体违规处理细则,应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2024年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二)
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监控措施,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对公司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有效保障。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____)、《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____)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以及监控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驾驶员、押运员和卫星定位装置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本管理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公司安全技术与安全技术管理科,负责监控平台及卫星定位装置的管理工作。监控管理人员需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对违章行为进行警示和记录,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使用GPS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GPS管理规定。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 公司所属危化品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以实现对车辆地理位置、运行速度、运行轨迹及运行时间的全程实时监控。
3.2 公司建立动态监控平台和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系统,确保系统软件符合交通行业标准,并与运管部门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
3.3 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建立健全监控台账,实施24小时监控值班,及时发现违章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
3.4 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对车辆驾驶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发布提醒和警示信息,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
3.5 每月进行监控车辆的超速、疲劳驾驶情况检查,根据相关制度进行整改和处罚。
3.6 做好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报修和检修维护记录,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3.7 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终端;收到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并按照规定正常运
行。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
4.1 建立GPS监控平台,配备专职监控人员,通过监控系统加强对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和运行状态监控。
4.2 监控内容包括车辆是否超速行驶、是否超员、是否疲劳驾驶、是否进入禁行路段等。
4.3 在特殊天气和道路条件下,提醒驾驶员降低行驶速度,确保行车安全。
4.4 建立并落实GPS记录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车载系统的正确使用。
4.5 指导和督促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报告。
五、信息发送
5.1 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和驾驶员的基础资料,设定车辆限制速度、中途休息停靠点、电子围栏等,并根据固定线路行驶的车辆,进行分段限速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