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类——第五章税收优惠
一、单项选择题
1.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可按照简易办法征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B.依3%征收率减按1.5%征收增值税
C.依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
D.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难易度:中
知识点:《纳税服务》——第三篇专业知识与技能——第五章税收优惠——第二节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2.王某购买了一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日期为2021年3月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5万元,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为:
A.0
B.15000元
C.7500元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
D.19500元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
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难易度:易
知识点:《纳税服务》——第三篇专业知识与技能——第五章税收优惠——第二节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A.13%
B.10%
C.9%
D.6%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难易度:易
知识点:《纳税服务》——第三篇专业知识与技能——第五章税收优惠——第二节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4.下列选项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是:
A.子女抚养
B.继续教育
C.赡养老人
D.子女教育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允许扣除的专项附加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难易度:易
知识点:《纳税服务》——第三篇专业知识与技能——第五章税收优惠——第二节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5.甲公司A、B两个项目符合免税政策,由于税收筹划需要,决定放弃享受免税政策,该公司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选择放弃增值税A项目免税,B项目依然享受免税优惠
B.该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D.放弃免税后,该公司不能将因增值税A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C.该公司在声明放弃后的第12个月再次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增值税A项目免税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可以放弃免税,实行按内销货物征税。纳税人放弃减税、免税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行为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应税行为放弃免税权。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应税行为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难易度:中
知识点:《纳税服务》——第三篇专业知识与技能——第五章税收优惠——第六节放弃减免税
6.2021年3月,公民宋某出租一套商铺,一次性收取一年不含税租金24万元,
宋某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A.0
B.12000元
C.2400元
D.7200元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难易度:易
知识点:《纳税服务》——第三篇专业知识与技能——第五章税收优惠——第二节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7.王某购买中奖所得为80万,该人拿出5万元通过某社会团体捐赠给贫困山区,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A.16万元
B.15万元
C.14万元
D.13万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限额=80*30%=24万元,5万元未超过限额,可以全部扣除。应纳税额=(80-5)*20%=15万元。
难易度:难
知识点:《纳税服务》——第三篇专业知识与技能——第五章税收优惠——
第二节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8.我国居民李某符合住房租金扣除条件,于2021年3月签订租房合同,合同记载的租房时间为2021年4月—2022年4月。李某可开始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时间为:
A.2021年3月
B.2021年4月
C.2021年5月
D.2021年6月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难易度:易
知识点:《纳税服务》——第三篇专业知识与技能——第五章税收优惠——第二节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9.李某和妻子钱某婚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
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
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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