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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持续退坡、标准提高促使产品升级
2022年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2022版补贴新政),首次设置补贴过渡期,即2月11日至6月11日。过渡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及客车按照2022年补贴标准的0.7倍进行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并对非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从“3万公里”调整为“2万公里”。技术门槛显著提高,例如纯电动乘用车最低续航里程补贴标准从100公里提高到150公里;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最低标准从90Wh/kg提高到105Wh/kg。新能源客车补贴总金额从不超过3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8万元,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最高上限从20万元下调到10万元,相应技术标准也有提高。
纵横点评:2022版补贴新政过渡期将全年的补贴标准分隔成3个阶段,为车企预留准备和切换时间。资金向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车型倾斜,并维持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额度不变。说明政府部门在产业提质换挡期对综合技术水平发展的重视。新政实施以来,A00级车型市场占比迅速缩减,A0级和A级市场占比不仅明显提升,其中续驶里程超过300甚至突破400公里的产品比重大幅上涨。
2022年2月,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汽车企业负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3月,七部委联合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到2022年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工信部还发布通知确定了一批省市和企业为试点。7月,工信部推出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未来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纵横点评:近两年国内车用动力电池将进入一波报废高潮,根据相关机构预测,2022年-2022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电池回收利用市场规模将在2022年达到65亿元左右。如何妥当处理废旧动力电池、避免环境与安全隐患,进一步将其变废为宝,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在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上做好顶层设计,规范市场管理。
动态管理加强,无产量将被撤销资格
2022年,工信部、财政部等三部委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提出将实施动态管理。对指定时间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公示无异议后从《目录》撤销。对被撤销的车型,税务机关不再为其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手续。如需恢复资格,企业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报。工信部还将对《目录》内企业、车型加强事后监督检查。5月,工信部发布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1882款新能源车从免购置税目录中撤销,此外还有58家整车生产企业面临劝退。
纵横点评:动态管理的实施有利于及时撤销“僵尸车型”及相应生产企业,促使企业将真正的商品投放市场,将新能源汽车在企业中的战略地位落到实处,实行长期监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起到整肃行业投机之风的作用。从被撤销《目录》的车企和车型看,商用车产品远远多于乘用车。
双积分政策实施首年成效初显,交易金额超7亿
2022年4月,由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正式发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3月,四部门联合发布“2022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公告,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174.86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42.99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98.95万分。4月,工信部公示《2022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55家车企共产生新能源汽车积分1690447分。12月,工信部发布《关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
汽车积分数据报送和提交2022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明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简称“双积分平台”)数据报送模块正式上线,并要求乘用车企业提交下一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报告。
纵横点评:2022年是中国“双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的开局之年。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118家乘用车企业共完成了107笔积分交易,交易金额达到7亿余元人民币。从目前发布的公告看,汽车企业节能压力依然巨大。双积分政策倒逼各类车企加速新能源汽车产品投放和战略转型升级,行业里新一轮的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热潮持续延伸。车企在新能源领域加码的同时也会更注重节能技术的攻坚。
汽车产业政策新准入管理办法发布,鼓励相同生产资质车企互相代工
2022年12月,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办法》实施将使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类型大幅减少,准入许可流程更优化,“僵尸企业”清退标准更明确。同时特别提出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研发设计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设计企业借用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
纵横点评: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汽车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催生了代工生产、授权制造等新生产
方式,给现有管理制度带来了挑战,《办法》对产业创新开了窗口,首次在汽车领域让生产代工合法化。讓不同企业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汽车行业的产能利用率,减少重复投资。更有助于打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新生产方式的企业及产品的准入通道,鼓励、促进技术创新和新型产业生态形成。特别有助于解决造车新势力体的生产资质问题。
特斯拉独资落户上海,扩大开放成果显现
2022年3月,商务部部长钟山表示,中国吸收外资下一步工作重点之一即扩大市场开放,履行金融对外开放程度,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开放,并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自主权,开放投资环境,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12月,财政部通知自2022年起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取消有关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单体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锂、钴酸锂等原材料2022年暂定税率均有不同程度下调。广东、海南等省份也发布各地开放政策,允许在专用车制造,新能源汽車制造等领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海南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新兴经济,包含取消新能源汽车制造外资准入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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