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汽车产业政策
来源:《汽车纵横》2017年第02期
[重点关注一:]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部门: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
关注理由:
补贴政策作为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支持政策,从示范推广到推广应用一直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2020年的财政补贴标准对产业有重要影响。2015年4月,《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正式公布。但2016年年初被媒体揭出的骗补系列事件却让这份政策出现变数,补贴新政的具体内容经过调整,以求满足推动产业发展、真正解决行业问题、避免各种漏洞的需要。
重要变化:
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调整后的补贴新政与2015年版相比,呈现以下重要变化:
1.国补额度退坡,新能源客车补贴降幅明显,燃料电池汽车的补助标准基本未变,技术指标更具体。
2.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设上限,并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
3.车型目录准入门槛加高,采用动态管理制。具体表现为增加整车能耗要求、提高整车续驶里程要求、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安全要求等。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
4.拨付方式由预拨改为事后清算即每年2月底前预拨部分资金改为每年年初申报上一年度所销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
5.落实推广应用主体责任。生产企业是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是实施配套政策、组织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强推广应用监督检查。
6.建立惩罚机制。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追回有关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按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同时还有暂停或取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主要影响:
2017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第一张多米诺骨版终于倒下。对国家和产业而言,补贴退坡、加高技术门槛与加严监督管理是必然之举。补贴新政侧重调整技术指标,推动企业和产品的优胜劣汰,着意强化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支持。在技术层面上,无论是专家还是企业人士,主流看法是整体上难度不算大,多数企业“跳一跳,够得着”,进行内部升级改造就可基本解决。
但对企业销售而言,补贴新政由于在2016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出台,很多车企新一年的售价体系有待调整或重新制定,这一影响传导至经销商处就是定金可交、售价待定。选择涨价、将成本分摊给消费者还是稳定价格自行消化,车企的选择已经出现分化。
而且,补贴新政出台后,地方政策也要随之调整。而且新政对地方补贴设有上限,多数地方补贴细则的出台还需时间。未来取消地方补贴、补贴金额从销售端转向使用端、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给予更多优惠将是地方政策的主要演变趋势。对车企而言,等待地方补贴出台又成为一个不确定性因素。
从商用车领域来看,新能源客车虽然补贴额度降幅相对较大,但业内更多人士认为只是终结暴利时代,整体没有被过于“苛待”。但2017年销量增长放缓将是必然之势。而唯一被更多业内人士看空的却是一直以来被认为即将爆发的新能源物流车市场。新政中吨百公里电耗、动力电池等指标对于物流车企业而言都是不小的挑战,补贴退坡加大了物流车运营商的成本压力。
[重点关注二:]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月8日
发布: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关注理由:
从2016年1月起,工信部开始发布新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到年底已公布了5批名单,共2193款新能源车型入选。此次重审是根据补贴新政的有关要求,申领补贴的车型应当符合调整后的技术指标,未入目录的车型不得申领补贴。
主要内容:
1月8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发文要求2016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1-5批需重新核定,企业应按照新的技术要求,进行申报。距离2016年12月28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5批),还不足半个月的时间。如果说补贴新政是千呼万唤始出来,推广车型目录重审则是突如其来地轰然推倒。此次要求重审虽然对企业而言来得太快,但并非毫无依据。
主要影响:
2193款车型推倒重审,补贴新政的多米诺效应第一波开始显现。重审对新能源车技术水平要求更高更明确,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确有很大刺激作用。根据业内专家预测,重新审核后,或将有20%的产品从目录中出局,其中商用车领域较集中。但对车企的销售工作及2017年一季度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可能会有不小的影响。首先,按照补贴新政的要求,不在目录的车型不能拿补贴,对于不少产品而言,车企必须再次按新技术标准进行调整升级再拿去依流程重审,所需时日不短。历年一季度是新能源汽车产销淡季,又受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车企不敢贸然销售新车,产销量环比可能大幅度下降。其次,对于在去年在第四、第五批刚刚进入推广目录的产品和企业而言,留给他们的从销售到办齐申领补贴手续的时间已经太短,甚至来不及将产品卖出。也有业内人士提出,是否当为这类企业和产品留出一定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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