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年及以前我国汽车产品车型统计分类沿用的标准是1988年依照GB/T 3730.1-88制定的,该标准把车型分为三大类,即载货汽车、客车和轿车,同时每一类又按照不同的划分方式进行了细分。 1. 载货汽车按照总质量划分为:①重型载货车(总质量>14吨);②中型载货车(6吨<总质量≤14吨);③轻型载货车(1.8吨<总质量≤6吨);④微型载货车(总质量≤1.8吨)。
2. 客车按照车身长度划分为:①大型客车(车长>10米);②中型客车(7米<车长≤10米);③轻型客车(3.5米<车长≤7米);④微型客车(车长≤3.5米)。
3. 轿车按照排量划分为:①高级轿车(排量>4升);②中高级轿车(2.5升<排量≤4升);③中级轿车(1.6升<排量≤2.5升);④普通级轿车(1.0升<排量≤1.6升);⑤微型轿车(排量≤1.0升)。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在汽车管理上按照是否有底盘(即非完整车辆)的生产权将汽车企业分为整车企业(自制底盘)和改装车企业(外购底盘),在此栏目公布的汽车产、销量是整车企业的产、销量,数据中包括了整车企业外卖底盘商品量的数量。 二、参考国家标准GB/T 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并结合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国外汽车分类情况,2005年及以后对汽车车型统计采用新的分类方法。从大的车型类别看,该分类方法基本与国际较为通行的称谓一致,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由于各国在车型细分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对于乘用车和商用车之下的细分类则按照我国自身的特点进行划分的。 1. 乘用车(Passenger Car) 是指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包括了旧分类标准中的轿车、轻型越野客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9座的轻型客车。另外,由于部分车型如金杯海狮同一长度的车型既有9座以上的,又有9座以下的,在实际统计中,金杯海狮品牌产、销量全部计入商用车类的轻客数据中。
乘用车下又细分为基本型乘用车、多功能车(MPV)、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和交叉型乘用车四类。
(1)基本型乘用车 它的概念等同于旧标准中的轿车,但在统计范围上又不同于轿车,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新标准将旧标准轿车中的部分非轿车品种如切诺基从基本型乘用车中扣除(计入SUV中),而将原属于轻型客车中的“准轿车”(即原来“6”字头轿车如吉利JL6360)列入了基本型乘用车统计数据中。
(2)多功能车(MPV) 与下面提到的运动型多用途车(SUV)一样,都属于近年来引进的外来称谓,MPV的英文名称为Mulity Purpose Vehile,它是集轿车、旅行车和厢式货车的功能于一身,车内座椅可以调整,并有多种组合方式,前排座椅可以180度旋转的车型,主要有瑞风、风行、GL8、奥德赛、普利马、CM8、开迪等。
(3)运动型多用途车(SUV) 英文名称Sport Utility Vehicle。主要指轻型越野车和在皮卡基础上改装的运动型多用途车。该类车型主要有长丰猎豹、北京吉普切诺基、长城赛弗、郑州日产帕拉丁、东风本田CR-V等,在旧分类中除切诺基列入轿车中外,其他均计入轻型客车中。在运动型多用途车(SUV)下按照驱动方式不同分为四驱运动型和二驱运动型多用途车。
(4)交叉型乘用车 是指不能列入上述三类车型以外的其他乘用车,这部分车型主要指的是9座及以下的客车即旧分类中的微型客车,不属于上述三类的车型(如原北吉普BJ2020)也列入交叉型乘用车统计。 以上四类车型还分别按照二厢、三厢,四门、五门,排量,变速箱的类型和燃料类型进行了细分。 2. 商用车(Commercial Vehicle) 主要指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商用车包含了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五类。
(1)客车 主要指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新分类中的客车含义要小于旧分类中的客车,对应关系为:旧分类的客车=新分类中的(客车+客车非完整车辆+交叉型乘用车+主要MPV+主要SUV)。 捷豹xk跑车 在新的客车分类中,又按照车身长度、用途和燃料类型分别进行了统计。可以根据细分的客车车身长度按照旧分类中大型、中型、轻型客车的划分标准进行归类。 (2)客车非完整车辆 指客车底盘,客车非完整车辆又按照长度进行细分。
(3)载货汽车主要指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同时可以牵引一挂车。新分类的货车含义也小于旧分类中的载货汽车,对应关系为:旧分类的载货汽车=新分类中的(货车+半挂牵引车+货车非完整车辆)。
在新的货车分类中,又按照货车的总质量、用途和燃料类型分别进行了统计。可以根据细分的货车总质量按照旧分类中大型、中型、轻型、微型货车的划分标准进行归类。
(4)半挂牵引车 是指装备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半挂车的商用车辆。
在旧分类中,半挂牵引车被计入载货汽车中未单列,在新分类中被作为商用车的一大类单独列出。 东风风神ax7
对于半挂牵引车,车辆分类依据的质量是处于行驶状态中的半挂牵引车的质量、加上半挂车传递到牵引车上最大垂直静载荷、与牵引车自身最大设计装载质量的和。
(5)货车非完整车辆 指货车底盘,货车非完整车辆又按照总质量细分。
注:①2004年以前的统计数据,产销量中均含底盘(非完整车辆)的数量,而2005年的新分类统计数据中,把整车和底盘(非完整车辆)分开统计,故2005年数据中的“同期止累计”与2004年数据中的“本期止累计”统计范围有出入。
②一些微型客车为满足正面碰撞要求,由平头改半长头或加了防撞栏,车长>3.5米,为了保持历史数据的一致性,这些车型(如长安SC6371、哈飞HFJ6370等)仍按微客(交叉型乘用车)统计。 三、主要指标解释 本月完成:是指本月内完成的产、销数量,如10月份的“本月完成”是指在10月内完成的产、销量。
本期止累计:camaro是指本年的1月至本月止累计完成的产、销数量,如10月份的“本期止累计”是指本年的1月至10月止累计完成的产、销量。
同期止累计:是指上年的1月至同月止累计完成的产、销数量,如10月份的“同期止累计”是指上年的1月至10月止累计完成的产、销量。
比上月增长:是指本月产、销数量比上月产、销数量的增长率。 公式为(本月完成/上月完成-1)*100%。
比同期累计增长:是指本期止累计的产、销数量比同期止累计产、销数量的增长率。 公式为(本期止累计/同期止累计-1)*100%。
本月产销率:是指本月完成的销量与本月完成的产量的比率。 公式为(本月完成的销量/本月完成的产量)*100%。
本期产销率:是指本期止累计的销量与本期止累计的产量的比率。 公式为(本期止累计的销量/本期止累计的产量)*100%。
byd s6 汽车图片大全国内制造:是指装车的汽车零部件全部在国内生产或者进口零部件价值总和占整车价值的比例低于60%,属国内制造整车。
CKD:是指装车的进口零部件价值总和占整车价值比例达到60%及以上,属进口件组装整车。
发动机自配量:企业生产的发动机为本企业生产的整车(含底盘)配套的数量。
昌河铃木北斗星发动机商品量:企业生产的发动机为外企业配套、销售到售后维修市场及出口的数量。 |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