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岛TDT1801Z说明书
一、电动车使用环境条件电动车在出厂时采用逐辆检验。
(一)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1)电动车最高时速应不大于X km/h。
新大洲电动车(2)电动车的整车质量应不大于X kg。
(3)电动车须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4)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Xkm。
(5)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的噪声应不大于6Xdb。
(6)百公里电耗应不大于1.Xkwh。
(7)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XW。
(二)整车安全要求
(1)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X 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XX m。
(2)电动自行车车轮的轮胎宽度应不大于X mm。车架/前叉组合冲击/震动强度把立管、把横管、车轮、鞍座、脚蹬应符合GB35XX-XXX规定。
(3)电动车应装有前灯和前反射器、后反射器、侧反射器,还应装有鸣号装置。
(4)电器系统要安装到位,极性正确,系统的电器装置应符合GB3XX5-XXX的要求。电器配线应与电流量相适应,以确保电动骑行的安全可靠。
(5)对电器系统采取防雨措施,系统所用的接线均不应裸露,车体和电器部件的外壳不应带电,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XMΩ。
(6)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在正常安装位置条件下,充、放电时不应有渗漏液现象。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XXV。
(7)电动自行车应有制动断电装置,在制动时应能先自动切断电源。
(8)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应具有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险装置。在电动骑行时,调速应稳定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