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维修打点制度
〔一〕、组织架构图………………………………………………1
〔二〕、业务受理流程……………………………………………2
〔三〕、质量打点制度……………………………………………3
〔四〕、查验制度…………………………………………………4
〔五〕、车辆技术档案打点制度…………………………………5
〔六〕、尺度和计量打点制度……………………………………6
〔七〕、机具设备打点及维修制度………………………………7
〔八〕、配件打点制度……………………………………………8
〔九〕、效劳承诺…………………………………………………9
〔十〕、顾客抱怨受理制度………………………………………10
〔十一〕、人员技术培训制度……………………………………11
〔十二〕、设备操作规程…………………………………………12
〔十三〕、打点人员岗位责任制…………………………………16
〔十四〕、各工作补缀工操作手册………………………………20
〔十五〕、安然打点制度和安然庇护办法………………………26
〔十六〕、安然出产责任制度……………………………………28汽车违章记录查询
〔十七〕、安然出产应急预案……………………………………31
二、环境庇护办法
〔一〕、环境庇护打点制度………………………………………34
〔二〕、噪声污染控制办法………………………………………35
〔三〕、废水废油排污控制办法…………………………………36
〔四〕废弃物、汽车尾气、喷漆污染控制办法…………………37
一、机动车维修打点制度
〔一〕、汽车维修公司组织布局图
〔二〕、汽车维修效劳流程图
〔三〕、质量打点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尺度和三级查验制度。
2、当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包管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补缀质量包管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包管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补缀或者总成补缀质量包管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四〕、查验制度
汽车进厂查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查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尺度填写 车辆维修查验单 。
3、车辆预检时,按照 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查抄,确定底子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打点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东西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剂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查验制度
1、过程查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查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查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查验,主要零部件的查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查验。
3、各查验人员按照 分工,严格依据查验尺度、查验方法当真查验,做好查验记录。
4、经查验不合格的作业工程,需从头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然行车的零部件,必然要严格控制使用尺度,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需依据尺度查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竣工查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查验由专职查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查验内容为整车查抄、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查验严格依据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查验方法 〔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不雅和底盘查抄,查抄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当真复查。路试合格后从头进行底盘查抄,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查验内容外,还必需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查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查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包管期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打点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出产情况按期到打点部分领取,专人负责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