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员工私有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私有机动车辆管理,减少道路交通拥堵,提升企业内部交通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使用私有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辆,是指所有类别的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等。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本企业的在职员工。
第五条 在本企业内部建立员工停车场或者停车位,用于员工私有机动车辆的停放。
第六条 本企业将通过应用软件进行车位预约和停放信息管理。
第七条 员工私有机动车辆应当依法登记、投保,并按时进行检验和维护。
第八条 员工私有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交通规则。
第九条 本企业将给予鼓励和奖励,对于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通勤的员工进行适当补贴和奖励。
第十条 本企业将组织定期的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 停车管理
第十一条 停车位的分配以企业员工的工作性质、岗位等因素为依据,统一由企业职工服务中心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私有机动车辆停放必须在指定停车位进行,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三条 本企业将通过应用软件进行车位预约,员工可以提前预约停车位。
第十四条 员工须按时将车辆停放到特定停车位上,不得将车辆停留在停车位上超过规定的时间。
汽车违章记录查询第十五条 违反停车规定的员工将依规进行扣分、或者其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 员工私有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员工私有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当关好车门、窗户和车锁,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八条 员工私有机动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等危险化学品。
第十九条 员工私有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内不得进行非法改装,不得擅自更换车身颜、车牌等。
第二十条 员工私有机动车辆停放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企业职工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 员工私有机动车辆在停放期间如发生车辆被盗等情况,应立即报警,并按照警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员工私有机动车辆停放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 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员工,将依规进行扣分、或者其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对于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非机动车通勤的员工,本企业将给予适当的补贴和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本企业职工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员工私有机动车辆管理办法(2)
1.0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员工驾驶私有机动车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根据有关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 范围:适用于公司员工私有机动车用于从事公务及上下班过程的交通安全管理。
3.0定义
3.1 私有机动车:本办法主要是指单位员工家庭拥有的私人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等交通工具(以下简称:私车)。
3.2 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员工按规定报单位领导批准后,将其私车用于公务的活动。
4.0 职责
4.1 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部门)员工私车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提供私车公用和上下班安全管理所需的资源。
4.2 各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是本单位(部门)员工私车交通安全管理人,管理本单位(部门)员工私车。
4.3 州局(公司)安监科负责公司员工私车的监督管理,拟定、修订和实施本办法。
4.4 各单位(部门)归口车辆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部门)员工私车公用具体管理。
4.5 各单位(部门)安监股、专兼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员工私车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6 各股、站(室、部、科)是对本部门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内的行车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4.7 家庭拥有私车的员工是车辆安全直接责任人,应自觉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接受各种交通安全教育。
5.0 管理要求
5.1 各单位(部门)应将员工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作为安全工作
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逐人与私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私车安全责任目标的考核,并将私车安全责任事故作为责任单位(部门)评先的重要依据。
5.2 私车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
5.2.1 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把本单位有私家车的驾驶人纳入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范围,切实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留死角。
5.2.2各单位(部门)应每年邀请辖区交警大队为职工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应急救助、违章案例分析等交通安全知识。
5.2.3 各基层部门负责人应采取开例会、印发学习资料的形式,每月组织员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5.2.4 各单位(部门)应在单位的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固定的安全宣传专栏,分设“交通安全专栏”,选登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图片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印发机动车驾驶相关宣传资料,对广大员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教育。
5.3 家庭拥有私车的员工管理
5.3.1 各单位(部门)应对本单位(部门)有驾驶证的员工建立管理台帐并每年更新1次,认真核对驾驶证编号、类别、取证年限及审验情况,并报送辖区交警部门和州局(公司)安监部门。。
5.3.2 各单位(部门)要每季度通过交警部门交通违法查询系统确认员工私车违法行驶记录、处理情况及驾驶证违章记录,对有严重违法行车行为(一次记满12分)和1年内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列为重点教育对象,进行安全教育。
5.3.3 将私车用于上下班和私车公用的员工应在本单位安全(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写出“所使用私车保证按证照齐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遵守公司有关私车驾驶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如证照不齐、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