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神州行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授权方”)与贵公司(以下简称“被授权方”)就神州行电动车品牌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方同意将神州行电动车品牌授予被授权方,被授权方有权在约定的区域内销售神州行电动车及其配件。
二、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授权区域:本授权书授权被授权方在以下区域内销售神州行电动车及其配件:
1. 省份:____省;
2. 城市:____市;
3. 县级市及县:____市(县)。
四、授权内容:
1. 被授权方可在授权区域内使用“神州行电动车”品牌名称、标志、包装、广告宣传等,并有权销售神州行电动车及其配件。
2. 被授权方应严格按照神州行电动车公司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规范进行销售,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3. 被授权方不得擅自更改神州行电动车的产品型号、外观、性能等,不得擅自使用授权方商标以外的其他品牌或标识。
五、授权费用:
1. 被授权方需向授权方支付授权费用,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被授权方应在授权书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将授权费用支付至授权方指定的账户。
六、保密条款:
1. 被授权方应妥善保管授权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被授权方在使用授权方商标、标志等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授权方的合法权益。
七、违约责任:
1. 如被授权方违反本授权书约定,授权方有权终止授权,并要求被授权方立即停止使用“神州行电动车”品牌名称、标志等。
2. 被授权方如因违反本授权书约定,给授权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1. 本授权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其他:
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授权方(盖章):
被授权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授权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