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
前 言
为加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编制本规范。
交强险标志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根据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
度、教育培训、施工设备管理、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适应当前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际。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安全监管局、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中能建东北电力第二工程公司、中能建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中能建天津电力建设公司、中能建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中电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国家电网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国家电网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中能建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能建东北电力第四工程公司、国家电网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电建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整试验所、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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