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一、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二、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三、原核发了外籍汽车号牌的机动车应更换普通小型汽车号牌(蓝牌),原核发了中型客车号牌的机动车应更换大型汽车号牌(黄牌)。
办理流程车辆上线检测(市内含四县,12家机动车检测站)→查验机动车→上传检验信息(车管所远程审验监控中心)→打印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副本(各检测站)。
提示:一、办理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请前往洪安、长运、南莲3个检测站。
二、办理中型以上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商品运输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到长运、南莲检测站。
三、办理警用汽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请先到市内各机动车检测站检测,携带检测合格后的资料到车管所机动车查验服务大厅二楼办理。
办理时间一个工作
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
提交资料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片(不能着制式服装、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三张
  3、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4、属于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还应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姓名变更、身份证号码与他人重号或错号需要变更的,还应出具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证明。
6、代理人代办换证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提示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书除外。交强险标志
办理流程 交费→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查验机动车(查验通道)→业务受理(机动车查验服务大厅二楼)→ 领证。
换领书的,直接到新大楼一楼综合业务服务大厅办理
办理时间一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