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呈:王XX 女士
20XX年X月
一、保险计划提要
王女士,40岁;李儿子,7岁。
产品名称
保障类型
保障金额
年缴保费
传纪尊耀
年金
236,900
47,380
安心人生
重疾
400,000
11,920
盈利保
教育金
255,400
50,000
汽车保险介绍
二、保障利益演示
王女士:
1、第五年特别生存金:38,000元;
2、从第五年至终身,每年生存保险金:3,800
3、重大疾病保障:400,000
4、特定重疾保障:480,000
5、特定轻度重疾保障:80,000
6、身故保障:636,900
7、生存总利益:详见演示表(40岁232,443元,50岁349,259元,60岁529,481元,70岁809,315元,80岁1,243,754元)
李儿子:
1、第五年特别生存金:36,000元
2、从第五年至第十五年,每年生存保险金:6,000元
3、第十五年满期生存保险金:25,5400元
4、生存总利益:祥见演示表(22岁377,448元,30岁544,140元,40岁852,664元,50岁1,336,118,60岁2,093,688)
三、保障利益图表
见附件
四、保险公司介绍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在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成长为我国三大综合金融集团之一,在《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中名列第10位,居全球保险集团第一;在美国《财富》世界500强名列第29位,蝉联中国内地混合所有制企业第一。中国平安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两地上市。
中国平安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科技型个人金融生活服务集团,坚持“科技引领金融,金融服务生活”的理念,持续深化“金融+科技”、探索“金融+生态”,聚焦“大金融资产”和“大医疗健康”两大产业,并深度应用于“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汽车服务、房产金融、城市服务”五大生态圈,为客户创造“专业,让生活更简单”的品牌体验,获得持续的利润增长,向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
五、相关法律条款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