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及其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2 引用标准
GB2893-安全
GB2894-88安全标志
3 术语
以特定图形或图象为主要特征的符号。
3.2 标志
给以人行为指示的符号和(或)说明性文字。
3.3 提示图形符号
本标准所指提示图形符号是用于向人们提供某种环境信息的符号。
3.4 警告图形符号
本标准所指警告图形符号是用于提醒人们注意废物贮存、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危害的符号。
4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标志
4.1 图形符号类型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符号和警告形符号两种,图形符号及说明见表1。
表1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名 称
功 能
1
一般固体废物
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2
 
危险废物
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
4.2 标志形状及颜
标志的形状及颜见表2。表2
 
形 状
背景颜
图形颜
警告标志绿环保合格标志
三角形边框
提示标志
正方形边框
绿
5 标志牌的使用与维护
5.1 标志牌的设置
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
5.2 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实施。
标志牌制作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监制。
5.3 检查与维修
标志牌必须保护持清晰、完整。当发现形象损坏、颜污染或有变化、退等不符合本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时间至省每年一次。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 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