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拟出让两宗地位于宁国路与水阳江路交叉口,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土地面积分别为24941.4平方米(合约37.41亩)、5535.52平方米(合约8.30亩),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教育。
因补办出让需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两宗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以2009年8月13日为评估基准日,估价期日设定用途为教育用地,容积率分别为0.311 和 0.2 ,评估备案地价均为795元/平方米,约合53万元/亩。土地出让金按拟出让时土地市场价格的40%收取,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分别为793.1301万元和176.0295万元。土地利用现状为地上有建筑物。
因补办出让需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委托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两宗地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以2009年8月13日为评估基准日,估价期日设定用途为教育用地,容积率分别为0.311 和 0.2 ,评估备案地价均为795元/平方米,约合53万元/亩。土地出让金按拟出让时土地市场价格的40%收取,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分别为793.1301万元和176.0295万元。土地利用现状为地上有建筑物。
2.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公告(安徽盛虹烟花爆竹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盛虹烟花爆竹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房产位于庐江路98号98幢101号,房产证证号为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001651号,证载用途为商业服务,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4.17平方米(分摊)。该宗地原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划拨土地使用权。现安徽盛虹烟花爆竹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房产所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该宗地出让备案地价为12703元/平方米,总地价为43.41万元,需补交土地出让金21.705万元。
东风股份
3. 安徽省东风机械总厂位于美菱大道273号两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安徽省东风机械总厂A、B地块均位于美菱大道273号,A地块土地面积为710.42平方米, B地块土地面积为2451.43平方米,土地总面积为3161.85平方米(合4.79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招待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安徽省东风机械厂实行政策性破产。2007年6月28日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东风机械总厂有关资产产权划转的函》同意将未列入东风厂破产范围内的省国防公办招待所从东风厂剥离。
现安徽省东风机械总厂申请补办出让手续。 以2009年12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估价期日设定用途为商业,评估备案地价为5945元/平方米。 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有关规定,商业用地补交土地出让金按拟出让时土地市场评估价格的50%收取,计939.85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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