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备件用品的管理,确保汽车维修、保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汽车备件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规范管理、高效运作、保障供应、降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 采购管理
第四条 采购部门负责汽车备件用品的采购工作。
第五条 采购前,需根据维修、保养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采购过程中,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备件用品的质量和价格。
第七条 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八条 储存部门负责汽车备件用品的储存工作。
第九条 储存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腐蚀等设施。
第十条 储存备件用品应分类、分区、分层摆放,确保存放有序。
第十一条 储存备件用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储存备件用品的账目应与实际库存相符。
第四章 发放管理
第十三条 发放部门负责汽车备件用品的发放工作。
第十四条 发放备件用品时,需核对领用人信息、用途、数量等,确保发放准确。
第十五条 发放备件用品后,及时更新库存账目。
第五章 使用管理
第十六条 汽车维修、保养人员使用备件用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七条 使用备件用品后,及时回收、清理,并做好登记。
第十八条 严禁私自拆装、损坏备件用品。
第六章 回收管理
第十九条 回收部门负责汽车备件用品的回收工作。
第二十条 回收备件用品时,需核对回收数量、质量、用途等。
汽车保养用品
第二十一条 回收备件用品后,进行分类、整理、修复,重新入库或报废处理。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应定期对汽车备件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