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规范和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行车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包括机动车驾驶证持有人、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驾驶培训机构等。
第三条 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规定要求服从交通信号和交通警察指挥,文明驾驶,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保护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第二章 驾驶证管理
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辆的合法凭证,驾驶机动车辆时,驾驶人应当随身携带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交通管理部门有权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
第五条 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年龄、身体条件和驾驶经历,申请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
条件和程序由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第六条 驾驶人应当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教学安全。
第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分级管理办法由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分为A1、A2、A3、B1、B2、C1、C2、M、N等9个等级。不同等级驾驶证对应不同类型的机动车辆。
第八条 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同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机动车驾驶技术和安全事故处理等知识。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应当重新审验。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内有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习和考试。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注销期间,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证被撤销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章 机动车安全装置和设备
第十一条 机动车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制动装置、转向装置、照明信号装置和传动装置等。驾驶人应当保证机动车安全设备完好有效,确保驾驶安全。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经常检查机动车轮胎、刹车、后视镜等重要部件的使用情况,确保状态良好,防止故障引发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 机动车制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制动性能稳定可靠。驾驶人应当在行车前检查制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部件。
第十四条 机动车转向设备应当灵敏可靠,方向盘应当自由转动。驾驶人应当保持车辆方向盘良好的操作状态,减少紧急情况下的转向时间。
第十五条 机动车照明信号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行车安全。驾驶人在夜间、雾天或其他低能见度情况下应当及时开启相应的照明信号装置。
第四章 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罚
第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超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的规定行驶,不得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不得驾驶机动车辆。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驾驶人,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得超员,不得在驾驶过程中从事影响安全驾驶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将依法处以相应的。
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擅自改装和拼装机动车辆,不得违规使用非法改装件。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和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情况时,应当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对于故意逃逸的驾驶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第二十一条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增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第二十二条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大众传媒、广告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驾驶技巧,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道德素质,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二十三条 驾驶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学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确保学员具备安全驾驶技能和道德素质。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驾驶人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等措施。
机动车驾驶人网
第二十五条 凡欲驾驶机动车辆和从事道路交通运输业务的驾驶人,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状况,没有过失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事故报警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救援伤员,保障交通安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总结:
本规定旨在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定了驾驶证的管理办法,强调了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机制,并加强对驾驶人的培训和监督。通过严格的处罚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