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及其工作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12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 )等标准的要求,结合《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的规定,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以下简称“社会化考场”)的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南充市新建和已建的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的场地以及相关设施的设置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社会化考场是指具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功能的社会化机构和场所。
第四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社会化考场的备案条件,对申请备案的社会化考场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程序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厅交管局”)审批;负责指导社会化考场按照相应标准筹备和建设,并对社会化考场进行指导、监管和考核。
申请备案的社会化考场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备案成为社会化考场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建设相应的机动车驾驶人考场。
第二章申请备案
第五条申请设立社会化考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行为。
(二)拥有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场地、设备、系统和车辆,具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的考试能力。场地土建、设备及相应的考试系统建设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沢《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三)考场土地的使用性质必须符合国家对土地使用的要求, 并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场有效使用面积不低于20亩;大、中型汽车科目二考场有效使用面积应符合省厅交管局相应标准。
(四)考场各科目的考试设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考试机位以及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考试车应与考试能力相匹配。
2、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应至少配置20个考试机位。
3、小型汽车科目二应至少配置5台考试车,大中型汽车科目二应至少配置8台考试车(其中大型客车2台、大型货车4台、中型客车2台、牵引车2台)。
4、小型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至少配置10台考试车,大中型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至少配置8台考试车
(其中大型客车2台、大型货车4台、中型客车2台、牵引车2 台)o
5、科目二、三应按在用考试车数量  5 : 1的比例配置备用考
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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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区应设置宣传教育室、宣誓室、制证室、领证室、专用库房等安全防护设备,专用库房安全防范设施齐全有效。
(五)设置符合考试工作要求的设施设备以及监控设备,搭建专用网络线路,网络宽带应当满足业务需要。
(六)配置与考场自身规模及考试科目设置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记录;属于从事过车管业务工作的人员,三年内应无不良记录。
3、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具有从事驾驶人考试业务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七)自愿承担社会化考场的相关硬件、人员等日常运行费用。
(八)愿意接受社会、众以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监督管理。
(九)考试场地应实行封闭管理,设置门禁系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内,将考生与社会人员有效隔离;设置对考场全方位实施有效监管的监控设备,并向社会和上级单位提供监督音像资料。
(十)场地规划布局要科学合理,应统筹考虑交通组织、考试路线及出入口、功能布局、绿化及空间环境等因素。场地应按人车分
离的原则布置分隔、导流、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合理组织人流、车流,确保安全。场地设置的标志、标线要清晰准确,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对同时设置科目一、二、三的考场还应将各科目有效隔离,避免交叉影响。
(十一)应当设置停车区、待考区、服务区、办公区、后勤保障区等功能性场所和相应的公共卫生、办公、后勤保障设施。考试室、待考室、监控室、休息室、宣传教育室、宣誓室、制证室、领证室、专用库房、办公室等必须是固定的、永久性建筑。停车区车位设置应为该考场最大允许考试车总量的5倍;待考区设置的座位数必须和考场允许考试的最大容
量相等,应设置待考等候信息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展板和考试须知、考试流程、考试项目、评判标准、考试工作纪律、考试员、工作人员公示栏, 以及考试工作监督。服务区应配备空调、饮水机、防暑降温药品等服务设施。
(十二)绿化布置应符合道路建筑限界要求并不应妨碍行车视距,绿化率要达到总面积的30%。
(十三)场地的消防设施必须齐备,人员集中区要设置应急消防通道,场地消防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要求。
第六条社会化考场考试设备(车辆、系统、监控)应符合
下列要求:
(一)必须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 1027-2012 )的要求设置考试过程音视频监管系统。
(二)建立考试系统信息修改审批制度,应有审批人、审批权限、审批范围等明确规定。
(三)建立数据库用户权限和密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数据库用户,并赋予仅能够满足应用要求和需要的权限;所有默认用户的缺省密码或空密码应已更改,密码组成应有一定复杂度。
(四)建立考试系统软件操作用户密码强度和分级权限管理, 所有操作用户密码组成应有一定复杂度,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考试员等应有不同的操作权限。
(五)建立考试系统软件访问控制,所有操作用户只能在限定IP的设备访问考试系统软件。
(六)建立关键数据(考生信息、考试数据、考试次数、日志等)保护,考试相关数据应进行数据加密并防止非法篡改,登录用户的密码在数据库中应加密存储。
(七)系统登录、用户管理和异常操作等记录,信息修改应自动生成操作日志并防止被非法篡改。
(八)有数据库的备份功能,能定期备份考试系统数据,并根据需要恢复到最近的数据信息。
(九)有数据库的审计功能,对于考试系统数据对象的删改操作信息进行记录。
(十)考试系统软件,严禁有以下违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