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汽车保险知识第三条:车辆保险种类及责任
1. 车辆保险种类: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分为交强险、商业险、附加险等。
2. 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损失、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第四条:车辆保险投保与续保
1. 投保:公司车辆保险由行政部负责统一投保,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2. 续保:在保险到期前一个月,行政部应与保险公司沟通,办理续保手续。
第五条:车辆保险费用管理
1. 保险费用由行政部负责,按照年度预算执行。
2. 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手续费、税费等。
第六条:车辆保险理赔
1. 理赔流程: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事故认定、理赔处理等工作。
2. 理赔资料:驾驶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事故现场照片、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等;
(3)维修发票、修理清单等。
3. 理赔期限: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理赔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
第七条:车辆保险档案管理
1. 行政部负责建立车辆保险档案,包括保险单、理赔资料等。
2. 车辆保险档案应保存至保险期满后5年。
第八条:违规处理
1. 驾驶员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用,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驾驶员未按照规定使用车辆保险,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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