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的机油好用吗?
昨天去4S店做首保,看见维修师傅换的润滑油4S店所销售汽车牌子的润滑油,当时不解,马上问客服,客服解释说:“本品牌的车必须使用本品牌的润滑油,本品牌润滑油是专门为此车设计的,如果车主自主使用了其它品牌润滑油,4S店就不会再负责保修的条款。”  客服这么解释我回来后还是有些问题?车子在保修期内4S店免费换油,有问题4S店;如果过了保修期,因为前面保修期是使用玛莎拉蒂gc4S店的专用油,对后面的使用也是很关键的,如果不去4S店保养了,4S店也就不负责了。因为听说4S店的专用油级别不是很高,只是刚刚达到够用的级别,所以就有些担心。
关于此问题,研究后,到的九条官方正确答案
1. 车厂专用油是专门为其发动机技术设计要求而研发生产的吗?
答:不是,所谓专用油只是汽车制造商向各家润滑油供应商招标采购形成的一种商业贸易关系,既不是车厂专门针对某种车型而自主研发生产的油品,也不是与专业润滑油厂商的技术合作。任何品牌汽车,无论汽油发动机还是柴油发动机,无论自然吸气式还是涡轮增压式,
国际通行的润滑油技术标准包括APISAEACEA等均为独立授权机构制定,为润滑油生产商和汽车制造商所共同遵从,包括中国的国标也基本采用上述标准了。也就是说,一般量产汽车的任何一款发动机对使用润滑油都不存在有别于行业标准的特殊要求,均可对应国际行业标准,而只要符合该标准的润滑油即可适用于该款汽车的发动机,同时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质量保修权利。而润滑油是一种通用产品,根本不存在什么车必须使用什么专用机油的规定,就像汽油、轮胎、雨刮片一样,不存在大众汽车必须加大众专用汽油、宝马汽车必须使用宝马专用轮胎、奔驰汽车必须使用奔驰专用雨刮片的道理。否则,为什么同一款大众专用机油可以用到其旗下不同的发动机上?同样把大众专用油加到丰田车里也照样运行使用!所以很多汽车厂的专用油自身就不“专用”,以“上海大众专用油”为例,最早选购的是中石化上海公司的海牌2288,后来换成了德国福斯润滑油SL,再后来又换成了壳牌和加德士,现在则换成了金雪驰嘉实多SM……万千变幻,惟因商业利益的博弈。
2. 除车厂专用油外的其他专业品牌润滑油是否达到该车型发动机的技术设计要求呢? 汽车crv是什么意思
答:其实任何一种润滑科技都是由专业品牌润滑油公司所推出,汽车制造商仅只是从中选购一款来作为自己的专用油而已,而真正掌握润滑油技术的人是这些专业品牌润滑油公司,
当然他们的产品都能达到该车型发动机的使用要求,甚至除他们提供给车厂作为专用油的产品外,他们还有更多更好的产品,所以从专业技术的角度来说,专用油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往往也不是质量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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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都能满足发动机使用要求的同品质或更高品质的润滑油中,用户(消费者)是否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呢?
答:有的,在满足发动机对润滑油技术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凡是非免费项目,任何用户均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4. 如果用户自己选用的润滑油品质等同于或者高于车厂专用机油,汽车制造商及其4S店有权以此为理由推卸其质量承保责任吗?
答:不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如果排除机油质量和用户不当使用原因,汽车制造商均应对其车辆承担质量责任。
5. 车厂专用油的来历?
答:全世界几乎所有的汽车制造商,其属下均没有润滑油生产企业,所谓“车厂专用油”都是各专业润滑油公司在上游销售的一个产品,于润滑油公司内部称为B2B(企业对企业)的销售业务。本来最初只是润滑油公司为汽车制造商提供出厂前的装机用油和首保免费用油,因为整车销售利润逐年下降的压力和中国汽车售后市场的诸多不规范性,各汽车制造商于是把盈利目标竞相转移到售后服务环节,原本的这些初装油就被车厂改头换面贴牌包装为“××汽车专用油”延伸采购进入其售后服务系统强行销售,演变成为今天各车厂的重要盈利项目之一。然而这种本应称作“初装油”的所谓“专用油”,更多地只适用于新车在走合期间低间隙、短周期、柔性驾驶等工况环境,所以这类润滑油普遍呈现高低温跨度小、高温指数低、油膜较稀薄的特征,在制造工艺上的技术含量较低(高低温粘度指数跨度越大,基础润滑油技术要求越高)。而用户购买汽车后更多的行程是在走合期以后,此时的工况与走合期已发生了很大的差别,汽车对润滑油的高温粘度指数、使用周期和油膜强度等都产生了更高的要求,所以适用于新车走合期的初装油就不再适用于正常行驶期的汽车,专家建议:走合期以后的汽车最好选用级别更高和粘度范围更宽的专业品牌润滑油。
6. 汽车制造厂的选择可以代替用户的选择吗?
答:每辆汽车在出厂前加注的初装油是由汽车制造商出资向润滑油供应商购买的,汽车制造商享有自由选择权,并可向车辆使用者进行“推荐”。但用户一旦购买了该辆汽车,所有权即已发生转移,用户即已享有符合车辆技术设计要求下自由选择润滑油并向汽车生产人索取质量保证的权利。所以,在汽车润滑油的品牌选用问题上,汽车制造厂有权选择初装油无权指定售后用油,而用户则有权选择售后用油甚至必要时也可指定初装油,汽车制造厂可以向车辆购买者推荐售后服务用油,却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行或误导用户必须使用其指定的“专用油”。
7. 原厂推荐用油如何演变成为强制用油的潜规则?
答: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已经知道所谓“专用油”其实只是汽车制造厂向用户推荐使用的一种售后服务用油。遍查国内外众多车辆用户使用手册,均未发现指定专用油的文字依据而仅仅只有对润滑油的质量性能技术标准的要求。因为车厂明白,如果以文字形式指定专用油,或者明确不使用专用油就不承担质量责任的话,那么他就形成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证据,所以车厂就只能通过其售后服务体系(4S店)以口头形式来误导消费者(比如“大众汽车最适合使用大众专用油”)或要挟消费者(比如“不用专用油就不予质量索赔”),从而实
现其销售专用油盈利的目的。同时,经与各4S店高层管理人士交流得知,他们也知道专用油的性价比不是很好,在很多时候同样的质量级别下价格更高或者同样的价格下质量级别更低,而且厂家留给各4S店的利润空间也偏低,但他们却不得不想方设法去销售,一者4S店每月背负着车厂下达的配件销售指标,其他配件指标不好完成可以用润滑油销量来冲抵,否则任务指标没完成就将面临被摘牌的危险;二者车厂的电脑与各4S店随时联网的,如果发现某辆汽车进店使用了其他品牌的润滑油则将被考核扣分;三者很多厂家承诺给4S店的索赔款都不以现金形式支付,转而折抵为专用油强行发送,大家都有被强暴的感觉,但却无力反抗。如此这般,车厂“推荐”使用的专用油就演变成为“强制”使用的专用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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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强行搭售专用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长安面包车报价
答:当专用油作为“推荐用油”的时候是允许的,用户选用或不选用均不影响其获得售后质量保证的权利;当专用油被作为“强制用油”或“指定用油”的时候,且4S店以此为理由排除对用户的质量承保责任者,即属于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即构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9. 为什么中国很多汽车消费者被蒙蔽竟浑然不觉?
答:中国的汽车使用者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开公车的专职驾驶员,他们有较强的专业性,有一定的汽车养护维修经验,多数能鉴别润滑油的质量优劣表现,但他们个人不承担汽车的养护维修费用,甚至个别还与汽车维修公司存在各种形式的利益共享关系,所以他们对4S店加注什么润滑油都持默许态度;第二类是出租车及其他私人营运车辆驾驶员,他们与第一类有着同样的专业背景,但因为车辆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维修养护费用要自己掏钱,所以他们多是凭借自己的专业经验选择性价比更好的专业品牌润滑油,一般都不会选择车厂专用油;第三类是私家车车主,这类人数量最多,他们多数是非职业驾驶员,而且多数是近几年从各种驾驶培训学校短期速成的,除了会驾驶汽车行走外,对汽车的维修养护知识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在润滑油的选用上更是处于明显的知识弱势,普遍对4S店等维修服务单位存在较强的依赖性,若问他们的汽车适用什么润滑油,他们的回答要么是不知道,要么就是“专用油”,有的甚至还会学着4S优卡二手车网店的话术:大众汽车当然要换大众专用油才行呀!唉,醒醒吧!
为此,我提醒车主朋友:在有效期内,经营者不得借故推卸三包责任,任何汽车4S店以没有使用其专用机油为由拒绝对车辆进行保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遇此争议,希望大家直接向当地消委会投诉!用户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谁也无权以任何理由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