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国某市某汽车修理厂(以下简称“修理厂”),为我国某知名汽车品牌(以下简称“品牌”)的授权维修商。鉴于修理厂具备专业的维修技术、完善的维修设备和良好的服务态度,特此授权修理厂为我品牌汽车的维修服务授权商。
授权书如下:
一、授权范围
1. 修理厂有权为我品牌汽车提供维修、保养、检测等服务。
2. 修理厂有权使用我品牌汽车维修技术资料、维修工具和备件。
3. 修理厂有权使用我品牌汽车的品牌标识、宣传资料等。
二、授权期限
本授权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授权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授权书。
三、授权条件
1. 修理厂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2. 修理厂应具备专业的维修技术,维修人员应通过我品牌汽车维修技术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3. 修理厂应具备完善的维修设备,能够满足我品牌汽车维修需求。
4. 修理厂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授权费用
1. 本授权书免收授权费用。
2. 修理厂在使用我品牌汽车维修技术资料、维修工具和备件时,应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五、责任与义务
1. 修理厂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品牌汽车维修技术规范。
2. 修理厂应确保维修质量,确保维修后的汽车性能符合我品牌汽车标准。
3. 修理厂应妥善保管我品牌汽车维修技术资料、维修工具和备件,防止丢失、损坏。
4. 修理厂应定期向我品牌汽车厂家报告维修情况,包括维修数量、维修质量等。
5. 修理厂应积极配合我品牌汽车厂家开展各项市场活动,提高我品牌汽车的市场知名度。
六、违约责任
1. 如修理厂违反本授权书约定,我品牌汽车厂家有权终止授权,并要求修理厂承担相应责任。
2. 如修理厂因违反本授权书约定,给我品牌汽车厂家造成损失的,修理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授权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修理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厂授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授权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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