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汽车修理厂的管理行为,确保修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汽车修理厂是指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 汽车修理厂的管理应遵循“服务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地组织和管理修理工作。
第四条 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质量监控和风险防控。
第五条 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第六条 汽车修理厂应积极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第七条 汽车修理厂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各项手续,确保经营合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汽车修理厂应设立组织机构,在各级管理人员中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职工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条 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流程、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一条 汽车修理厂应制定员工绩效评估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二条 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 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企业文化,提倡团队合作、诚信守约、持续创新的价值观。
第三章 修理工作
第十四条 汽车修理厂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修理工作,确保修理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 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合理安排修理工作,确保提供及时、高效的修理服务。
第十六条 汽车修理厂应配备合格的修理设备和工具,确保能够完成各种修理任务。
第十七条 汽车修理厂应对修理工作进行质量检查,遇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修理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八条 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修理过程和结果,为后续的维修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十九条 汽车修理厂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修理信息和费用明细。
第二十条 汽车修理厂应签订书面修理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汽车修理厂应提供质保服务,确保修理效果和维修零部件的质量。
第二十二条 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妥善解决问题。
第二十三条 汽车修理厂应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交流,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汽车厂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汽车修理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经营。
第二十五条 汽车修理厂如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或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消费者如因汽车修理厂的过失或违规行为受到损失,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汽车修理厂应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制度,适应市场变化和经营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对汽车修理厂具有约束力。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解释,应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全(2)
公司机修工作是一项责任心很强,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
高维修质量,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机修工的聘用及工资待遇
1、机修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机修经验,热爱公路客运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____岁且经市医疗部门鉴定身体健康男性。
2、应聘人员及家属必须先认真阅读本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写出书面申请,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愿望,提出受聘后的决心与打算,保证严格遵守本规定,经考试合格,试用三个月后与公司签订三年用工合同。公司为受聘的修理工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
3、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时,必须向公司交岗位责任保证金____元。
4、机修人员的工资根据技术熟练程度确定分配比例,实行工时考核,工资全额浮动。具体分配方案见广深线修理厂工时定价考核办法。
二、修理厂职责
1、负责本企业各种车辆保养及大、中、小修理。
2、负责完成企业下达的年度维修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
3、负责制订汽车保养及维修计划。
4、负责各种维修设备、检测器具、维修工具的购置、保养、管理和使用。
5、负责各种车辆零部件的采购、保管和发放使用。
6、开展操作规程、保养维修、业务技能、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7、负责车辆、设备、工具及维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机修厂人员配置
1、根据公司车辆状况和修理维护的需要,机修厂设负责人一名、检验员(机务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采购员一名、保管员一名、班组长若干名、修理工若干名。
2、上述岗位可实行兼职。
四、车辆进出厂检验制度
1、凡进厂修理的车辆,须经修理厂登记,根据主车司机报修范围和修理项目,由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向班组下达生产通知。
2、承修班组根据生产通知的修理项目进行检查,确定修理工艺流程和修理人员。在修理过程中更换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决定是否更换;配件更换应严格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办理。总成更换、大型支出、大修等需经修理厂领导与相关管理人员协商批准。
3、车内修理时,应督促主车司机对车辆证件、物品、门窗进行清理收拾,以防车上物品短缺、损坏、污染。
4、修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修理,同时对更换配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因违章操作或把关不严而造成的返工、部件损坏、影响应班等损失,概由当事人按比例赔偿。
5、汽车修理竣工后,由主修师傅、检验员(机务员)和车辆主车司机联合验收;二级维护及以上修理需分管领导或修理厂负责人到场验收。
6、返修的车辆,经负责人、质检员鉴定后,属修理责任的,由承修班组织进行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修人按责任划分赔偿,属配件质量问题的,按配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不允许对外修理车辆。
五、零配件采购出入库制度
1、外购配件必须在正规配件经销单位和生产厂家购买,采购人员应严格把关,不得购进“三无”产品,批量配件应低于市场价,零购配件不得高于市场价,如发现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抬高进价或有“吃回扣”现象,一经查实,扣除岗位责任保证金,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