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严格审核维修企业经营条件,对于达不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14)要求,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不善,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无法满足维修工作需要,安全生产和维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企业,要限期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实行停业整顿。对于整改效果不明显,逾期仍不达标的,要强制其退出市场,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2、对汽车维修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强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从事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的人员都应接受《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16)的专项培训。
3、取缔非法经营,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的业户必须经过交通主管部门审批,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核定的范围进行经营活动。对未按规定办理合法手续从事维修经营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切实保护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同时,要与有关部门配合,重点打击非法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的行为。禁止以免费安装配件为名变相非法从事汽车维修作业。汽车市场
  4、打击欺诈和违规行为,维护车主合法权益。对于虚报维修作业项目、只收费不维修、偷换汽车零部件、随意抬高工时单价、不按技术规范作业,作业中漏项或减项、采用虚假广告招揽生意等欺骗、坑害用户的恶劣行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实施严厉处罚,并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5、加大对汽车维修企业维修配件的监管力度,将涉及安全、环保的关键零部件列为重点检查范围,严格禁止汽车维修企业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对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车辆的维修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进行通报。
6、维修企业应将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公开,以提高收费行为的透明度。维修企业有责任提请车主共同签订维修合同,以确保承托修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