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谨供各位意向竞买人参考,资产描述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具体以档案材料描述和意向竞买人实际调查为准,资产转让方不对下列资产品质、数量、期限、真实性承担任何责任)
一、 债权类资产共 9笔,金额1917.372万元。
李建英在1992年12月31日从正东路信用社贷款120万元,1993年12月31日到期后未能偿还。后支行起诉,经桥东区法院调解,李建英以丰田轿车和位于广东东莞的一幢别墅抵顶贷款。车辆早已处置。目前抵债资产科目余额112万元。经查,未见到申请执行材料。
抵债别墅位于广东省东莞大岭山镇金多港高尔夫球场内,无土地证、房产证,面积约50坪(约165平米),房屋破旧,无人看管。
(二)长征街支行 “石家庄市繁荣汽车修理厂”188.4万元抵债资产。
石家庄市繁荣汽车修理厂1994年11月18日在桥东信用社贷款200万元,以张素英位于裕华西路87号的房产抵押,1995年11月18日贷款到期后归还11.6万元。1998年3月,支行在市中院起诉后达成民事调解。调解书约定:张素英将位于桥东区裕华东路5号第4层、第5层面积720翼虎kuga平方米的房产抵偿188.4万元本金及利息。
经查,未见到申请执行材料。
该房产在抵偿支行贷款后,由于张素英封锁楼道,一直无法利用。
(三)长征街支行“石家庄市桥东食品厂”12.5万元抵债资产。
石家庄市桥东食品厂1995年8月4日在桥东信用社贷款20万元,以石家庄市桥东南新饭馆房产抵押,1995年11月4日贷款到期后归还6.5万元,1997年11月17日还1万元,现抵债资产科目余额为12.5万元。1998年5月,桥东区法院判决石家庄市桥东食品厂承担还款责任。经申请强制执行,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以2002年11月18日裁定中止执行。
(四)兴凯路支行“劳动大厦”436.042180万元抵债资产。
由于贷款到期后无法归还,兴凯路支行于1995年2月向新华区法院提起诉讼,1995年7月20日,在新华区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市新华劳动大厦以劳动大厦二分之一的产权抵偿新开路信用社贷款本息800万元(其中本金536万元,利息264万元)。
经查,新开路信用社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执行。
目前,抵债金额436.042180万元。
(五)金桥支行“石家庄市床上用品厂”451.4万元抵债资产。
从1996年4月起,石家庄市床上用品厂先后从金桥支行贷款617万元,用其位于宋村的9.55亩土地抵押,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1998年9月经市中院判决、执行,双方于1998年11月2日达成了抵债协议:石家庄市床上用品厂以其所有的宋村土地、厂房、设备抵顶支行贷款。同年转入149抵债资产科目,账面余额为451.4万元。
由于市床上用品厂未按抵债协议支付过户费用原因,上述资产一直不能过户到支行名下,也无法实际占有利用。石家庄市床上用品厂在从宋村村委会购买上述土地时,由于拖欠宋村村委会为了避免爆胎100万元购地款,宋村村委会于2000年初在栾城县法院起诉查封了该宗土地。目
前该厂房土地均由宋村村委会控制并已对外出租。
2009年7月,市中院裁定撤销了原抵债裁定而重新恢复了原判决的执行,同时查封了市床上用品厂的9.55亩土地。
(六)高新支行“石家庄市汉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40.8万元抵债资产。
石家庄市汉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于1994年 6 月8日在高新支行办理短期抵押贷款60万元,担保物为汉邦公司所有资产及凌志400小客车一辆、奔驰560小客车一辆。1995年支行向法院进行诉讼追偿,并进行强制执行,2000年7月,因借款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出具中止执行的裁定。
目前该笔抵债余额为40.8万元,无对应实物。
(七)高新支行“河北省东方艺术促进会”32.602800万元抵债资产。
河北省东方艺术促进会于1995年 5月29日在高新支行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50万元,借款期间为1995年5月29日至325i敞篷1995年8月29日。担保物为该会出版的《河北美术家》、《河北书法家》价值100万元的原作品及价值400万元的商贸楼经营权做抵押,未见抵押手续。
2002年1月7日,法院判决支行胜诉,当年11月4日查封借款人部分财产,已经法院处置。
现抵债资产科目挂账余额32.602800万元。
(八)高新支行“河北银海毛纺厂”342.457020万元抵债资产。
河北银海毛纺厂1995年6月19日在高新支行借款400万元,到期日为1995年7月19日。以自有财产作抵押,未见抵押手续。高新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法院依法查封河北银海毛纺厂机械设备及厂房等资产。2001年11月,河北省高院执行庭将河北省银海毛纺厂移交保定市中院执行庭执行,该院于2001年12月对银海毛纺厂的厂房、设备、办公楼等依法进行整体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偿还部分贷款,剩余转入抵债资产科目。目前该笔抵债余额为342.457020万元,无对应实物。
(九)东岗路支行 “石家庄鸿泰娱乐园”301.170000万元抵债资产。
cts石家庄市鸿泰娱乐园于1996年1月23日在东岗路支行贷款300万元,以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位于东简良小区7号宿舍(48套)做抵押,当时已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1997年1月,在法院的主持下,几方达成调解协议(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以
其抵押物拍卖、变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查封过程中,支行发现该房产已经被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私自变卖。
经查,石家庄市鸿泰娱乐园于1999年北京限号2021年时间表10月份7月26日被吊销了营业执照。抵押人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于1999年9月20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抵押房产已住满居民,法院不予执行。东岗路支行石家庄鸿泰娱乐园贷款于2001年2月14日转入抵债资产科目核算,目前余额301.170000万元。
二、其它资产9笔、金额735.805966万元。
(一)槐北路支行“河北冀大贸易公司”84.402348万元抵债资产。
河北冀大贸易公司分别于1994年11月15日、1994年12月30日、1995年3月22日在槐北路支行借款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其中长城欧拉汽车1994年11月15日的50万元借款以位于卓达房地产一区A型3号别墅一套(现卓达44号别墅)作为抵押,借款期限3个月。后由于借款人经营亏损,未能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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