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题(总7页)
试题库——案例分析题
年11月某出租车司机张某在某保险公司为出租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一个月后,张某驾驶出租车行驶到北二环路门桥附近时,前机盖在行驶中突然翻动,机盖与前风挡玻璃相撞,造成前机盖和前风挡玻璃损坏。在紧急情况下,司机张某采取制动,又致使该车左前部与道路中央护栏相撞,造成前保险杠、左侧大灯、边灯、翼子板等损坏。事故发生后,经交通事故科民警现场查勘,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自负修车费用,并赔偿护栏损坏修复费用。张某就有关花费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试问,保险公司应赔偿张某哪些损失依据是什么
2.案情简介:2008年8月,某市多日连降大雨。加拿大某国际公司驻该市代表处的代表因公务回国,由司机王某驾车送他到机场。行至一立交桥底时,前方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道路堵塞。此时,暴雨刚下过不久,雨水还不断的向桥底部汇集,没过了王某的汽车底盘。
为及时赶上班机,并尽快摆脱困境,王某打着发动机想将车开道地势较高的路面。岂料此时积水已较深,发动机启动过程中,有部分积水被吸入汽缸,导致曲轴连杆折断。该车已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于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就发动机的损坏提出了索赔申请。问:作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您应如何处理客户的索赔并说明理由
3.被保险人王某将自己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损失保险,保险期限为bmw m3 gt22007年1月11日至2008年1月10日。2008年1月9日上午8:30保险公司接到王某的报案,称:1月8日王驾驶轿车夜间11:30在市区环城路行驶时前部与一大型箱式货车追尾,货车已趁夜逃逸,目前被保车辆已在郊区某修理厂。1月9日上午10时,受保险公司委派,查勘定损人员随即赶到修理厂,发现该轿车前部受损,需更换保险杠、左右大灯、左右转向灯、左右雾灯、散热器、冷凝器等部件,预计费用1万元;经修理厂对该车作进一步拆检后发现,发动机因过热已严重损坏,需更换活塞、缸体、曲轴、连杆等部件,这部分修理费用为万元。问:作为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您应如何处理客户的索赔
4.张某将其私有捷达车先后向某市6家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每家保险金额均为10万元,而该车的实际价值为10万元。后来,张某伙同6家保险公司的内部工作人员,策划
制造该车因驾驶不慎造成严重碰撞事故,车辆几乎报废,分别从各家保险公司骗取高额保险赔偿金,合计达50多万元,事后张某与几名保险公司内部人员私分该款。而车辆驾驶人员是张某雇佣的民工,受伤虽然严重,但事先签订协议,以5万元完全了结,互不打扰。不久,此事败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破。请对该案例进行评析。
5.某日,驾驶员王某驾驶重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轮胎压飞一石子,石子高速飞出击中路边行人李某一眼,致其重伤,被送医院,花费15000元。经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认定,双方均不负责任,李某经伤残鉴定为4级伤残。由于该车投保了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并且损失较大,王某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就李某的费用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受理此案后,就如何处理产生了几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应拒赔。理由是保险车辆本身既没有碰撞,也没有倾覆,没有和第三者发生任何接触,因此,保险车辆本身没有发生“意外事故”。在保险车辆没有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不构成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另外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应赔付,理由是保险车辆本身虽然没有和第三者发生直接接触,但由于压飞石子造成了对第三者的损害,因此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
是第三者来说,这种情况都属于意外事故,由于该事故是由于保险车辆的原因造成的,应当属于保险条款所指的“意外事故”,保险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当时车险条款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为:“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极狐考拉,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你作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认为应哪种意见比较合理,并阐述理由。如果保险公司需要赔偿,请进一步分析应如何赔偿。
6.徐某驾驶捷达行驶到一弯路时,由于天冷路滑,在借道超车时驶入逆行,与迎面开来的农用车相遇,农用车司机田某当即向右打方向避让,由于速度较高且转向较快,导致农用车侧翻,造成车辆损坏、一名乘客重伤及司机田某轻伤的交通事故,合计损失万元,而徐某的捷达车却安然无恙,只是徐某被吓出了一身冷汗。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徐某驾驶的捷达车己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处理结案后,徐某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要求从第三者责任险中赔偿农用车方的损失。而保险公司根据当时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
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公司坚持本案中保险车辆并未发生意外事故,不存在给第三者造成损失的前提条件,即使按第三者责任立案,由于两车未发生碰撞,故第三者的损失属于间接损毁,而非直接损毁,因此拒赔。双方遂引起纠纷。请对该案进行评析。
7.翟某为自己的桑塔纳轿车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后来,随着新车型的出现,他有了换车念头,而此时朋友郎某想购一辆二手车,双方商谈后确定成交。郎某向翟某支付购车款后,翟某将汽车钥匙给汉兰达上市时间了郎某,让他先试开几日,然后再去车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没想到,尚未来得及过户,郎某开车就发生碰撞,造成保险杠、大灯、转向灯、翼子板、发动机罩等损坏。事故发生后,郎某立即到翟某,希望能帮忙个地方修车,此时,翟某想到自己购买了车损险,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认为,碰撞属于车损险责任范围,但由于翟某已将标的车辆转卖郎某,对车辆失去了保险利益,翟某未按保单要求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保险合同已随之终止,对于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翟某认为,虽然自己把车交给了郎某,但该车并未办理过户,不构成保单所说的“转卖”,自己仍是车主,发生损失后有权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双方对此产生争议。请
分析保险公司应否赔偿事故损失。
8.某物流公司司机李某驾驶解放牌货车在山路上行驶,忽遇路面滑坡,车辆顺势滑至坡下30余米处,所幸李某没有受伤。李某小心翼翼地下车,发现车子还有可能继续下滑,就从工具箱中取出千斤顶,想把车的前部顶起以防继续下滑。就在李某操作千斤顶时,车辆忽然下滑,李某躲闪不及,被车辆压住,导致腰椎骨折。
事故发生后,物流公司迅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请求。保险公司核赔时发现该车只投保了车辆损失险,遂告知物流公司对于李某的伤残费用不负赔偿责任。奔驰物流公司认为,李某是在对车辆施救过程中受的伤,其伤残费用应属于“施救费”,应属车损险赔付范围,并申请在车辆修复金额之外单独计算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拒绝了物流公司的请求,物流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请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李某的伤残费用。
9.某个体户张某在保险公司为自己的大货车购买了一份机动车辆保险,保险期限一年,并按期交齐了全部保险费。签订保险合同半年之后,其雇员李某驾驶投保的大货车,在城乡结合部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林肯李某看到左右无人便离开了现场。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认定李某的离开现场是“破坏现场证据,使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李
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作为车主的张某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赔偿83000多元损失后,向承保的保险宝来1.4t二手车公司请求赔付,保险公司以机动车事故性质符合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索赔遭拒后,张某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认为既然保险单位不能提出证据证明履行了“告知义务”,双方对“肇事逃逸免赔”理解不一,就可以推定保险单位没有向张某明确说明过,因此此项免责条款不能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单位应赔偿张某已经向受害人赔偿的96000多元损失。请对法院的判决进行分析。
10.李某购买了一辆新车,按新车购置价在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综合险并附加盗抢险。一个月后,李某的车停在自家院内不慎被盗。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免赔20%后赔付给李某。一年后,该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李某发现该车已破旧不堪,提出不要该车,但向保险公司索要免赔的20%赔款。当时适用的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对失窃车的赔偿是这样规定的:“保险人赔偿后,如被盗抢的保险车辆回,应将该车辆归还被保险人,
同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人。”同时,《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你作为保险公司的员工,请根据条款和《保险法》规定对此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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