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箱工艺
TF-PC1
(版本:B)
共 5 页
编制 谭立威
校对 王晓琰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日期:2009/04/22
1.
操作对象
操作对象
所有包装箱。
2. 储运标志
2.1 包装箱标志一律喷涂或印刷在两侧板上,如图1所示。并且标志需颜均匀,棱角清晰。
2.2 除图1中所示的公差范围,其余尺寸的公差范围为±1mm。
2.3 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
2.4 常用的图示标志共10种,其图形和中英文名称如表1所示。 除“小心轻放”外,其余标志均引自GB 191-2000。
2.5 标志的尺寸和颜按照GB 191-2000执行,一般选用黑和红油墨或涂料。
2.6 包装箱上必须有“向上”、“易碎物品”、“怕雨”、“堆码”等四个标志,且应按照图1所示的顺序标记在包装箱侧板的左上角。如果包装箱的尺寸过小或结构特殊,可以适当调整标记的位置。
2.7 包装箱上必须有“由此吊起”和“重心”的标志,且标记在两侧板上。“由此吊起”标志必须标记在最外的两根垫木位置;“重心”标志标记在整体包装箱的重心位置。
2.8 包装箱两侧板的右上角必须标记公司标志(标志的详细要求参见5)。如果包装箱的尺寸过小或结构特殊,导致没有足够的位置标记该摩信网标志,可以只标记红的三角形标志。
3. 包装箱标牌
3.1 包装箱应有一式两份的标牌,打印并塑封后,粘贴或钉在包装箱的两个相邻侧、端面的中央位置上。
3.2 标牌的尺寸约为190x135mm,具体内容、样式及颜配置见图2。
3.3 上海三菱标志应按照《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企业识别系统》的规定制作。
3.4 许可证号应以最新有效的为准。
图2 包装箱标牌
3.5 裸装或简装部件,不使用上述标牌。用油漆或记号笔在部件可见面上书写合同号、梯号、箱号等相关信息。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可见,使用与底反差明显的颜书写。
单边桥4. 唛头
4.1 出口产品的包装箱应喷涂唛头,且应按照Q/SM 6016-2004中5.5.6~5.5.8的规定执行。
4.2 唛头的具体内容以装箱清单为准,其字体大小应与包装箱尺寸相适应。
4.3 喷涂时,应使用纸制漏板和不退油墨(或涂料),而不应采用手写方式。
4.4 唛头的位置在包装箱的两个相对侧面的中央偏上方或偏左上方。
4.5 在木箱两个端面的上框木上喷涂箱号。
5. 公司标志
5.1 如图3所示,在包装箱两侧板右上角印刷公司标志。
图3 公司标志
5.2 三角形公司标志用红印刷,其余文字用黑印刷。
5.3 “上海三菱电梯”字样的字体为黑体,“SHANGHAI MITSUBISHI ELEVATOR”字样的字体为Arial。
5.4 除图3中所示的公差范围,其余尺寸的公差范围为±1mm。
表1 储运标志的名称和图形
序号 | 标志名称 | 英文名称 思域2012 | 标志图形 | 含义 |
1 | 易碎物品 | FRAGILE | 运输包装件内装易碎品,因此搬运时应小心轻放 | |
2 | 小心轻放 | HANDLE WITH CARE | 辅助标志,可选择使用 | |
3 | 向上 | THIS WAY UP | 表明运输包装件的正确位置是竖直向上 | |
4 | 怕雨 | KEEP DRY | 包装件怕雨淋 | |
5 | 重心 | CENTER OF GRAVITY | 表明一个单元货物的重心 | |
6 | 禁用叉车 | DO NOT CARRY WITH FOLKLIFT | 不能用升降叉车搬运的包装件 | |
7 | 堆码重量极限 | STACK WEIGHT LIMIT | 表明该运输包装件所能承受的最大重量极限 | 私人转让二手车|
8 | 堆码层数极限 | LAYERS LIMIT | 大g | 相同包装的最大堆码层数,n表示层数极限 |
9 | 禁止堆码 | DO NOT STACK | 该包装件不能堆码并且其上也不能放置其他负载 | |
10 | 由此吊起 | SLING HERE | 起吊货物时挂链条的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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