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全)
1.[案例5-3]
溧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不服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裁决
对他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
[问题提示]
医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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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原告:溧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沭阳第二医院)。法定代表人:袁,,院长。
被告: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常州市工商局)。法定代表人:薛亦根,局长。
敞篷跑车1996年11月至6月14日,XXXX桑阳第二医院在自XXXX以来的药品购销活动中,未对住院患者进行宣传、明示或出具保险凭证,以红联发票的形式向宝阳制药公司等单位收取了每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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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患者75,434.08元的回扣。1998年6月14日,沭阳第二医院利用自身优势,在对在校学生和妇女进行体检时,秘密向宝城中心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的于等个人支付现金9075.40元。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沭阳二法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和《禁止商业贿赂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分别构成商业贿赂,迫使或限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因此,9月5日,[XXXX市[沭阳第二医院依法将常公上庭子送至,收到听证通知,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和申辩及听证要求。9月14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条例》第9条和《办法》第20条,XXXX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称:(1)该医院不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沭阳二医院进行了错误的处罚;(2)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适用的《办法》第十条为无效条款,是适用法律法规的错误。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答复称,沭阳二法院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正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请求法院维持行政处罚决定。
[审判]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只要他们从事商业经营或营利服务,就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管制。本案中,舒阳第二医院既没有公示和表述住院患者,也没有出具保险证明。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舒阳第二医院向住院患者收取了保险费,在药品购销中收受了对方的回扣,在收取了学生和妇女的体检费后,舒阳第二医院以现金形式支付了于等人的劳动服务费,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 《条例》第二条和《办法》第十条,分别构成商业贿赂,迫使或者限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 因此,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沭阳第二医院的处罚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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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正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厂应当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和处罚过程中的程序也应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针对沭阳第二法院的违法行为,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条例》第9条和《办法》第25条对沭阳第二法院进行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法律应该得到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参照《反垄断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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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条例》第二条、第九条和《办法》第十条、第二十条,XXXX[于9月14日于11月作出判决,XXXX于3月26日作出判决:准许上诉人向绥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撤回上诉,双方执行原判决。
问题1。医院受到竞争法的限制吗?
2.如果溧阳第二医院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违反了竞争法的哪些规定?
2.1994年4月,湖北的一家航运公司和江苏的一家饮料厂共同发起在江苏的一个地方成立了X双龙矿泉有限公司。船运公司与作为发起人的饮料厂签署了一份发起人协议。主要内容如下:fxx饮料厂投资35万元,航运公司投资25万元;(二)公司设立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执行机构。(3)所有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4)饮料厂负责具体事宜的准备和公司的注册。同年6月11日和7月19日,船公司按照协议向饮料厂账户汇入投资25万元。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了董事会人选,召开了两次董事会会议,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然而,此后,双龙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开展业务活动,也没有注册该公司。运输公司已经几次催促饮料厂,但仍然没有结果。到1994年10月,由于双龙公司没有注册和开展活动,船运公司要求饮料厂归还投资。双方发生了争执。航运公司认为
双龙公司不能成立,因为饮料厂负责注册,尚未注册。因此,该协议无效,其投资应退还25万元。饮料厂认为双方已经签署了协议,缴纳了出资,制定了公司章程,成立了董事会。双方成立董事会已经有半年多了。即使他们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也只是形式上有缺陷。事实上,公司已经成立了。此外,双方之间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议没有规定饮料厂注册的最后期限,因此协议仍然有效。航运公司要求退还投资金额是违反合同的。因此,饮料厂主张双方应继续执行协议,饮料厂应尽快完成注册手续。